我觉醒了,是在我准备将本书女主推下荷花池的那一刻。脑子里“嗡”的一声,
涌入了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我叫沈清宁,当朝太师之女,身份尊贵,容貌倾城。
但我的人生,从头到尾就是个笑话。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书,我爹,
是升级流龙傲天男主;我娘,是宅斗重生大女主;我哥,是寻宝流起点文男主。而我,
是这本书里最大、最蠢、下场最凄惨的恋爱脑恶毒女配。我的存在,
就是为了衬托女主刘如烟的真善美,最后被她和她的男人们联手搞得家破人亡,凄惨死去。
可现在,我不想死了。看着眼前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刘如烟,我心中只剩一片冰冷。
就是她,这个看似柔弱的白莲花,未来会踩着我的尸骨,享受无上荣光。不行。
我一定要当一个合格的反派,一个能笑到最后的反派!第一步,就是按情节,把她推下水,
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也让她染上风寒,错过即将到来的皇家诗会。我深吸一口气,
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伸出手,朝着她纤弱的后背,猛地——“咳!!!!!!!!!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不远处的凉亭传来。那声音不像是咳嗽,倒像是旱地拔起一声惊雷,
带着一股肉眼可见的气浪,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了整个后花园!
我伸出的手被这股气浪直接震得一麻。而我面前的刘如烟,像一片被十二级台风刮走的柳絮,
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整个人“嗖”地一下,平地飞起,以一个极其优美的抛物线,
越过荷花池,越过假山,越过花园的围墙……最后“咚”的一声,
精准地落在了十米开外、由我爹专门命人铺设的、厚达三尺的西域软草坪上。她安全着陆,
毫发无伤,只是有点懵。整个花园,死一般的寂静。所有宾客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然后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声音的来源——我那气定神闲,手持茶杯的龙傲天爹,
当朝太师沈苍澜。他缓缓放下茶杯,眉头微皱,用一种略带歉意的语气对众人说:“抱歉,
诸位,人到中年,嗓子干,呛了一下。
”我:“……”我看着安然无恙甚至连裙角都没湿的刘如烟,
再看看我那“不小心”用一声狮吼功救下女主的亲爹,整个人都麻了。爹,咱们家,
是不是有哪里不太对劲?1花园里的气氛尴尬得能用刀子割出三室一厅。
刘如烟在草坪上懵了足足半分钟,才被丫鬟们手忙脚乱地扶起来。她脸色煞白,
眼神里充满了劫后余生的惊恐和对我爹……滔滔不绝的感激。
“多、多谢太师大人……”她声音都在抖,估计以为自己刚才经历了什么神仙显灵。
我爹沈苍澜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一副“区区小事,何足挂齿”的世外高人风范,
然后将锐利的目光投向了我。那眼神里仿佛在说:“宁宁,爹知道你想做什么,
但手法太糙了。大庭广众之下推人下水,又蠢又没效率,传出去还败坏我沈家名声。
”我瞬间读懂了他的潜台词,感觉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他知道!他绝对知道!
紧接着,我那雍容华贵的重生大娘亲——温书妤,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
她手里端着一碗刚刚熬好的冰糖雪梨羹,动作自然地将我拉到一边,
柔声细语地对我说:“宁宁,瞧你,在池边站了这么久,脸都吹白了。来,喝点润润嗓子,
别学你爹,一把年纪了还毛毛躁躁的。”她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可我听着,
却觉得每个字都像一把小锤子,敲打着我紧绷的神经。她把“毛毛躁躁”四个字咬得特别重,
眼神看似在嗔怪我爹,余光却一刻也没离开过我。我僵硬地接过那碗雪梨羹,
只觉得碗沿烫得惊人。我娘,温书妤,是京城第一美人,也是宅斗文里的重生大女主。
上一世,她被妾室和庶女联手陷害,郁郁而终。这一世重生,她手起刀落,
把后院收拾得干干净净,手段之高明,心计之深沉,连我这个觉醒了的“读者”都叹为观止。
她此刻的举动,分明是在警告我:小丫头,你的那点小九九,老娘我上辈子就玩腻了。
安分点。我默默地喝着甜得发腻的雪梨羹,内心一片苦涩。一个龙傲天爹,一个重生文娘,
这反派之路,开局就是地狱模式啊。2宴会不欢而散。
刘如烟被我爹那一嗓子吼出了心理阴影,当天就病了,
但这病和原情节里的落水风寒截然不同。她是受了惊吓,需要静养。如此一来,
她自然是错过了三天后的皇家诗会。目的虽然达到了,
但过程……过程让我一想起来就脑壳疼。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复盘。根据书里的情节,
刘如烟会在诗会上凭借一首《望月怀远》艳惊四座,不仅得到三皇子的青睐,
也为她未来的“才女”之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她去不成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情节偏离。我心中升起一丝希望。或许,我这个“反派”的命运,
也不是不能改变?只要我比她更狠,比她更毒,把一切可能让她上位的机会都掐死在萌芽里,
我不就能活下来了吗?推人落水这种物理攻击,太低级,
也太容易被我爹那种规格外的存在打断。我需要更阴险、更毒辣、更防不胜防的手段。下毒!
这绝对是宅斗宫斗中的顶级杀招!我脑中迅速闪过书里的一段情节:刘如烟体弱,
需要长期服用一种叫“凝神汤”的药膳来调理身体。机会来了!我花重金,
从一个见不得光的渠道,买到了一包号称无色无味、见血封喉的剧毒——“三日笑”。据说,
中毒者初时毫无察觉,三天后便会面带微笑,在睡梦中悄然离世,连仵作都验不出死因。
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良药!我揣着这包凝聚了我全部希望的毒药,
感觉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反派该有的样子。夜深人静,我避开所有下人,像一只狸猫,
悄无声息地潜入了府中的小厨房。刘如烟的凝神汤正用一只小小的紫砂锅在文火上煨着,
散发着淡淡的药香。我心脏“怦怦”直跳,紧张地四下张望,确认无人后,迅速掏出纸包,
将那白色的粉末尽数倒入了汤中,并用勺子小心翼翼地搅拌均匀。做完这一切,
我擦掉额头的冷汗,迅速逃离了作案现场。回到房间,我躺在床上,激动得一夜没睡。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三天后,刘如烟“含笑九泉”的模样。没有了女主,
我看这情节还怎么往下走!3第二天,我特意起了个大早,
装作不经意地去刘如烟的院子探望她。我想亲眼见证她喝下那碗“夺命汤”。刚走到院门口,
就看到她的贴身丫鬟小绿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碗和我昨晚下毒时一模一样的紫砂碗。
来了!我躲在假山后面,屏住呼吸,死死盯着。小绿将汤端进房间,很快,
刘如烟的声音传了出来:“小绿,今天的凝神汤味道好像格外鲜美呢,甜丝丝的,
比往日好喝多了。”小绿笑着说:“是吗?那小姐您就多喝点,
这可是夫人特意吩咐厨房为您熬的呢。”我躲在假山后,嘴角疯狂上扬。鲜美?甜丝丝?
那是你通往西天的单程票啊,我的好女主!接下来两天,我过得无比惬意,
每天都去“关心”一下刘如烟的病情,实则是在观察她有没有中毒的迹象。
她看上去一切如常,甚至因为“病情”好转,气色还红润了不少。我一点也不慌。
“三日笑”嘛,就是要三天后才见效。反派的耐心,是基本素养。终于,到了第三天晚上。
我几乎是睁着眼睛等到了天亮。一大早,我就竖起耳朵,听着府里的动静。然而,
预想中“刘小姐暴毙”的惊叫和混乱并没有传来。整个太师府一片祥和。我不信邪,
亲自跑到刘如烟的院子。院门大开,里面传来刘如烟银铃般的笑声,她正在和丫鬟们踢毽子。
她……在踢毽子?她不是应该面带微笑,身体冰冷地躺在床上吗?我如遭雷击,呆立在原地。
怎么会这样?是药效不够?还是那卖药的骗了我?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
我娘温书妤带着几个丫鬟,款款而来。她看到我,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宁宁,起这么早?
是来看如烟妹妹的吗?这孩子也真是,病刚好就这么活蹦乱跳的。”说着,
她转向身边一个管事妈妈,语气随意地吩咐道:“对了,王妈妈,
前几日我让你从库房拿出来给如烟小姐补身体的那一罐‘天山雪蜜’,我看也用得差不多了。
此物虽然珍贵,能滋养五脏,调和百药,但毕竟是外域贡品,不好再寻。
你明日去账房支五千两银子,看看京城最大的药铺‘百草堂’还有没有类似的珍品,
再买一些回来备着。”那个管事妈妈恭敬地应下:“是,夫人。”我站在原地,
浑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了。
天山雪蜜……滋养五脏……调和百药……我娘轻描淡写地继续说道:“尤其是前天晚上,
我去看厨房给如烟熬的汤,总觉得那药材里似乎混了些不干净的杂质,味道有些冲。
幸好我及时加了一大勺雪蜜进去,不仅把那杂味盖了过去,还让汤药变得甜美好喝了呢。
你说是不是,宁宁?”她含笑看着我,眼神温柔依旧,却让我感觉如坠冰窟。我明白了。
我全明白了。我前脚下毒,她后脚就用什么珍贵无比的“天山雪蜜”给我解了!
她不仅解了毒,还把我的“三日笑”变成了给刘如烟调理身体的“十全大补汤”!
难怪刘如烟气色越来越好,都开始踢毽子了!我看着我娘那张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完美脸庞,
只觉得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在我面前,你还嫩了点。
4两次精密的“反派行动”都以极其离谱的方式失败,我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打击。
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开始深刻反思。我爹,沈苍澜,物理外挂,战斗力天花板。
任何需要动手的计划,都可能被他一嗓子或者一巴掌给搅黄。我娘,温书妤,智力外挂,
重生玩家。任何需要心计的阴谋,都逃不过她的法眼,甚至可能被她反向利用。
有这两尊大神镇着,我这个小小的恶毒女配,简直寸步难行。不行,我不能放弃!
我可是要逆天改命的大反派!物理和下毒都不行,那我就只能从“机缘”上下手了。
根据书里的情节,刘如烟的崛起,离不开几个关键的机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就是她将在不久后,于城西的“多宝阁”古玩市场,用一根廉价的珠钗,
换到一块看似平平无奇的“镇魂玉”。那镇魂玉里,封印着一位上古大能的残魂。
刘如烟得到此玉后,不仅身体顽疾尽消,更是在残魂的指导下,开启了修仙之路,
从此一飞冲天。这是她人生中最大的金手指!我绝对不能让她得到!这一次,我吸取了教训。
我不能亲自出面,否则目标太大。我还有一个哥哥,沈凌轩。我这个哥哥,
在书里是标准的起点文男主模板。从小就展现出惊人的商业天赋和寻宝能力,
热衷于低买高卖,捡漏淘宝。京城里但凡有点价值的古董、字画、孤本,
十有***都得先经过他的手。他就是京城最大的“倒爷”。按照书里的情节,
他此时应该正在江南一带“寻宝”,短期内不会回来。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我避开我爹我娘的耳目,打扮成一个普通小厮的模样,带着我全部的私房钱,
直奔城西多宝阁。镇魂玉的情节,就发生在今天下午!我必须抢先一步!多宝阁鱼龙混杂,
三教九流汇集于此。我压低了帽檐,凭借着书里的记忆,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找到了那个挂着几根劣质珠钗的破旧小摊。摊主是个贼眉鼠眼的老头,正昏昏欲睡。
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块被他用来压桌角的、灰扑扑的石头。那就是镇魂玉!我心中狂喜,
走上前去,用沙哑的嗓音问道:“老丈,这块压桌子的石头,怎么卖?”老头眼皮抬了抬,
懒洋洋地说:“不卖。搭着买钗子送。”和我预想的一样!我强压住激动,
随手拿起一根最便宜的珠钗,说道:“行,这根钗子,我买了。”说着,我便要去拿那块玉。
就在我的指尖即将触碰到镇魂玉的那一刻——“慢着!
”一个熟悉得让我头皮发麻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僵硬地转过身,
看到了我那本该在千里之外的江南寻宝的亲哥哥——沈凌轩。他一身锦衣,手摇折扇,
脸上挂着标志性的、精明中带着几分玩味的笑容。“这么巧啊,我亲爱的妹妹。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目光在我这一身小厮打扮上转了一圈,“怎么,想学哥哥我,
出来捡漏?”我脑子“嗡”的一声。他怎么会在这里?!情节不是这么写的啊!
5沈凌轩无视我震惊到扭曲的表情,径直走到摊前,拿起那块镇魂玉,在手里掂了掂,
然后对摊主说:“老丈,这块石头,我瞧着有些意思。这样,你这摊上所有的东西,
包括这张桌子,我都包了。一百两银子,卖不卖?”那贼眉鼠眼的老头一听,眼睛瞬间亮了。
他这整个摊子的破烂加起来都值不了一两银子,现在有人出一百两全包,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卖!卖!公子爷,您真是好眼力!这些可都是宝贝啊!”老头激动得语无伦次。
沈凌轩潇洒地扔下一张银票,然后把那块镇魂玉像丢一块普通石头一样,
随手抛给了身后的随从。他转过头,对我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妹妹,你看,做生意呢,
讲究的是一个大气。你那一根钗子一根钗子地买,什么时候才能发家致富?要学着点。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块凝聚了我全部希望的镇魂玉,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落入了我哥的手中,
感觉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色。为什么?为什么我每次出手,
我的家人都会以一种更离谱、更夸张、更不合逻辑的方式出现,并精准地破坏我的计划?
难道我觉醒了,他们也觉醒了?不可能!如果他们也觉醒了,知道自己是主角,
为什么还要来搅我的局?难道……他们是怕我这个反派当得太成功,抢了他们的风头?对!
一定是这样!这帮该死的主角,见不得我这个配角有一点逆袭的可能!太自私了!
我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沈凌-轩,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沈凌轩却误会了我的意思,他走过来,
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妹妹,我知道你心疼钱。但做大事者,不拘小节。
这一百两,就当是哥哥教你做生意的学费了。走,回家,哥哥我这次从江南给你带了好东西。
”他不由分说地揽着我的肩膀,半拖半拽地把我带回了家。我像个失去梦想的咸鱼,
被他拖回了那个让我感到窒息的“主角之家”。回到我的院子,
沈凌轩果然献宝似的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当当当当!”他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堆……破烂。不对,仔细看,是一堆看起来古朴厚重,
但毫无灵气波动的玉佩、手镯、石头。“哥,你这是把哪个古墓的陪葬品给刨了?
”我没好气地问。“胡说什么!”沈凌轩从那堆“破烂”里,
捻起了那块我心心念念的镇魂玉,塞到我手里,“喏,这个送你了。我看这石头灰不溜丢的,
材质倒还温润,夏天拿着解暑正合适。其他的,都是我顺手买来打包凑数的,
你要是喜欢就都留下,不喜欢我就拿去送人了。”我握着那块冰凉的镇魂玉,整个人都傻了。
他……他把镇魂玉,这个全书最大的金手指,送给了我?他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吗?不可能!
他可是起点寻宝文男主,火眼金睛,任何宝贝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把女主的金手指送给恶毒女配?这是什么操作?我看着沈凌-轩那张帅气但充满算计的脸,
一个极其荒谬的念头,第一次不受控制地从我脑海深处冒了出来:他们……是不是都在演我?
6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像疯狂滋长的藤蔓,瞬间缠绕了我整个心脏。
我开始用一种全新的、审视的目光,重新观察我这“主角一家”。我爹,沈苍澜。
每天不是在书房看兵法,就是去院子里练功。看似不问世事,
但每次我准备对刘如烟搞点小动作的时候,他总会“恰好”出现在附近。
不是“恰好”嗓子干,就是“恰好”手滑打碎了花瓶,
再不然就是“恰好”心血来潮要指点下人武功,搞得鸡飞狗跳,让我根本没有下手的环境。
我娘,温书妤。每天不是在打理后院,就是在看账本。看似温婉贤淑,
但她总能“恰切”地预判我的计划。我前脚想在刘如烟的衣服上撒点痒痒粉,
她后脚就“心血来潮”给全府上下都换了新衣;我前脚想散播点关于刘如烟的谣言,
她后脚就举办一场茶会,不动声色地为刘如烟树立起了“人淡如菊、不争不抢”的完美人设。
我哥,沈凌轩。每次从外地回来,都会“恰好”带回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些东西,
要么是刘如烟即将获得的机缘,要么就是能克制她机缘的物品。然后,
他会用一种“这都是垃圾,随便给你玩玩”的语气,把这些关键道具,全都塞给我。
最离谱的是,他还真的把刘如烟的机缘打包送给了她。有一次,
我知道刘如烟会从一个落魄书生那里得到一本失传的琴谱。我哥提前找到了那个书生,
花重金买下了琴谱,然后……转手就匿名送给了刘如烟。他给我的理由是:“那琴谱太次了,
配不上我妹妹的身份。送给那个刘如烟,让她去三皇子面前出出风头,
刚好能转移一下别人的注意力,免得总有人盯着咱们家。”我当时听了,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有这么帮着“敌人”的吗?你这是资敌啊亲哥!我的反派之路,不是被他们直接破坏,
就是被他们用一种“为你好”的方式,从根源上给我搅黄。我越来越肯定,他们在演我。
而且,是全家上阵,影帝影后级别的演出。可是为什么?图什么?
就为了看我一个想当反派却屡战屡败的小丑,在他们面前上蹿下跳,
给他们枯燥的主角生活增添一点乐子?这个猜测让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不行,
我不能再这么被动下去了。我要撕开他们伪善的面具,我要知道真相!
7我决定策划一次大的。一次足以让他们所有人都无法“恰好”应对的,
集物理攻击、心计谋略和机缘巧合于一体的终极反派行动。根据书里的情节,半个月后,
皇帝会率领百官和家眷,前往皇家围场进行秋季狩猎。这是一个关键情节点。在这次狩猎中,
刘如烟会“不小心”与众人走散,深入密林,然后“恰巧”遇到被敌国刺客追杀的太子。
她会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在镇魂玉虽然现在在我手上,但情节的惯性很强,
也许会有替代品里学到的三脚猫功夫,帮助太子躲过追杀。两人在山洞里共度一夜,
产生了情愫。从此,太子一党就成了她最坚实的后盾。我的计划就是,在狩猎开始后,
制造混乱,引来一头真正的猛兽——黑熊。让这头黑熊去攻击刘如烟。届时,场面混乱,
百兽奔腾,我爹总不能再用一声吼把黑熊震飞吧?那也太玄幻了。我娘远在营地,鞭长莫及,
总不能提前预知到哪头熊会发疯吧?我哥……他一个商人,
总不能比专业的猎户还懂怎么对付熊吧?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我甚至提前买通了一个熟悉围场地形的猎户,让他用特制的、能引诱猛兽的药粉,
涂抹在刘如烟即将骑乘的那匹马身上。同时,我还准备了一把淬了麻药的匕首。
万一黑熊不给力,我就亲自上,给刘如烟来一下狠的。这计划,天衣无缝!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我就不信,这一次,你们还能怎么演!8秋猎之日,
天高云淡。皇家围场旌旗招展,人声鼎沸。我穿着一身利落的骑装,
看着不远处正在和几位贵女谈笑风生的刘如烟,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笑吧,尽情地笑吧。
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一切都按照我的计划顺利进行。
刘如烟果然选中了那匹被我做了手脚的温顺母马。狩猎的号角吹响,众人策马奔腾,
涌入广阔的林海。我紧紧跟在刘如烟身后,一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一边悄悄握紧了藏在袖中的匕首。进入密林后,那匹母马身上的药粉开始发挥作用。
没过多久,林中深处就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是黑熊!它来了!
周围的贵女们发出一片尖叫,场面瞬间混乱起来。刘如烟的那匹马受了惊,
开始疯狂地朝密林深处奔去。“救命啊!救命啊!”刘如烟在马背上惊慌失措地大喊,
脸色惨白。机会!我眼中精光一闪,策马就要追上去,准备执行我的B计划。然而,
就在这时——“保护太子殿下!”一声爆喝,一支皇家卫队突然从斜刺里杀出,
护送着一身太子服饰的人,朝着与刘如烟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紧接着,
数十个黑衣蒙面的刺客,如同鬼魅一般,从林中窜出,对那支卫队展开了疯狂的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