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央记格桑花开

瑾央记格桑花开

作者: 楚容

言情小说连载

小编推荐小说《瑾央记格桑花开》,主角白玛央陆瑾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故事主线围绕陆瑾,白玛央展开的古代言情小说《瑾央记:格桑花开由知名作家“楚容”执情节跌宕起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72241章更新日期为2025-10-09 20:22:1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瑾央记:格桑花开

2025-10-09 22:28:34

景泰三年,冬。漠北的雪,下得比往年更烈些。鹅毛般的雪片被塞风卷着,

狠狠砸在镇北军的营寨辕门上,发出“簌簌”的声响,仿佛要将这钢筋铁骨的营盘,

都埋进无边的苍茫里。陆瑾站在中军帐的炭盆边,指尖捏着一份刚送来的军报,

眉头拧成了川字。他身上那件玄色锦袍,领口和袖口都沾了雪渍,

是方才从雁门关巡边回来时染上的。作为皇帝亲派的巡边御史,他此次北上,

本是为核查军粮供给,却没承想,刚到镇北军三日,

就查出了军粮掺沙的猫腻——那本该饱满的青稞麦子里,竟混了近三成的沙土,这样的粮食,

如何能让戍边的将士们果腹?“陆御史,帐外有位姑娘求见,说是乌斯藏来的使者,要找您。

”帐外传来亲兵的声音,带着几分犹豫,“她说她叫白玛央宗,还带了匹黑马,

雪地里跑过来的,身上都冻透了。”陆瑾一愣。乌斯藏?那是远在西南的雪域高原,

与漠北相隔万水千山,怎么会有使者找他?而且还是个姑娘?他压下心头的疑惑,

沉声应道:“让她进来。”帐帘被掀开的瞬间,一股寒风裹着雪粒涌了进来,

炭盆里的火苗猛地跳了跳。陆瑾抬眼望去,只见门口站着个姑娘,身形颀长,

穿着一身素白的藏袍,藏袍的边缘绣着细密的青绿色格桑花纹样,

腰间系着一条嵌着玛瑙的银带,背后背着一张牛角弓,箭囊里插着几支雕翎箭。

她的头发被风雪吹得有些散乱,编成的长辫垂在身后,发梢缀着的绿松石珠子,

在昏黄的烛火下泛着温润的光。最惹眼的是她的眼睛,亮得像雪山顶上的太阳,

即使沾了雪粒,也丝毫不见黯淡,反而透着一股倔强的锐气。“你就是陆瑾?”姑娘开口,

汉话带着点乌斯藏特有的软糯尾音,却字字清晰,没有半分怯意。她往前走了两步,

雪水从她的藏袍下摆滴落,在地上积起小小的水洼,“我是白玛央宗,乌斯藏赞普的使者。

赞普让我给你带个消息——有人要在你回京的路上,取你的性命。”陆瑾心头一震。

他核查军粮的事,已经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想来是朝中那位掌管兵部的李尚书,

怕他回京揭发,要斩草除根了。可乌斯藏赞普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还特意派了使者来通风报信?“赞普为何要帮我?”陆瑾不动声色地问道,

手指悄悄按在了腰间的佩剑剑柄上——他虽为文官,却也跟着将军外公学过几年剑法,

寻常的刺客,倒也能应付一二。白玛央宗似乎看穿了他的防备,从藏袍里掏出一枚鎏金令牌,

递了过来。令牌约莫巴掌大小,正面刻着繁复的藏文纹样,顶端嵌着一颗鸽血红的宝石,

在烛火下熠熠生辉。“三年前,雅鲁藏布江边,你救过一个坠马的少年。

”她的语气缓和了些,眼底闪过一丝暖意,“那是赞普的小儿子,名叫丹增。

赞普一直记着你的恩情,这次听说你在漠北遇险,便让我日夜兼程赶过来。”陆瑾接过令牌,

指尖触及那温润的鎏金,忽然想起三年前的情景。那时他刚考中进士,奉命出使乌斯藏,

路过雅鲁藏布江时,确实看到一个少年骑马失足,掉进了湍急的江水里。他来不及多想,

便跳下水将人救了上来,当时岸边还有个穿红袍的小姑娘,哭得满脸是泪,

抱着少年不肯撒手。原来,那个小姑娘就是眼前的白玛央宗。“多谢赞普费心,

也多谢姑娘不辞辛劳。”陆瑾收起令牌,对她拱了拱手,“漠北凶险,你一个姑娘家,

独自赶来,太冒险了。”白玛央宗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

像雪地里绽开的格桑花:“我不怕。我从五岁就跟着阿爸在草原上骑马,

十岁就能射中天上的鹰,这些风雪,算不得什么。”她说着,拍了拍背后的牛角弓,“再说,

我还有这个,真遇到坏人,也能自保。”陆瑾看着她自信的模样,心里忽然生出几分敬佩。

这般勇敢的姑娘,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他转身吩咐亲兵:“去给白玛姑娘准备一间暖帐,

再端些热汤和烤饼来,让她暖暖身子。”“不用麻烦了。”白玛央宗摆摆手,

“我就在你这帐外守着,等你处理完事情,我们一起回京。赞普说了,

必须确保你平安回到京城,我才能回去复命。”陆瑾还想再说些什么,

却见她已经走到帐门口,掀开帘子就要出去。风雪再次涌进来,吹乱了她的发辫,

她却毫不在意,只回头对陆瑾说了一句:“陆御史,夜里警醒些,这营寨附近,

怕是已经有李尚书的人了。”帐帘落下,将风雪和她的身影一同隔绝在外。

陆瑾看着炭盆里跳动的火苗,捏着令牌的手指微微收紧。他知道,这个雪夜,

因为这个叫白玛央宗的乌斯藏姑娘,他的漠北之行,注定不会平静了。接下来的几日,

陆瑾一边暗中收集军粮贪腐的证据,一边留意着营寨里的动静。果然,正如白玛央宗所说,

营里确实混进了几个陌生面孔,形迹可疑。有一次,陆瑾在查粮窖时,

一个穿着伙夫衣服的人,竟拿着一把匕首,从背后偷袭他。幸好白玛央宗及时赶到,

一箭射穿了那人的手腕,才化解了危机。“这些人,是李尚书派来的死士。

”白玛央宗将箭从那人手腕上拔下来,语气冰冷,“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回京城。”陆瑾点点头。他已经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

是时候回京了。启程那天,雪停了,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雪地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白玛央宗牵着她的黑马“踏雪”,走在陆瑾的马车旁。那匹马通体乌黑,只有四蹄是雪白的,

跑起来像一阵风,难怪能载着她从乌斯藏赶到漠北。“陆御史,你坐马车里吧,我骑马跟着。

”白玛央宗扶着马车的车辕,对里面的陆瑾说,“路上若有情况,我能第一时间应对。

”陆瑾掀开马车的帘子,看着她被风吹红的脸颊,心里有些不忍:“一起坐马车吧,

里面宽敞。”白玛央宗摇摇头,翻身上马,动作利落得像只雄鹰:“我骑马习惯了,

坐马车反而不舒服。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陆瑾看着她骑在马上的背影,身姿挺拔,

迎着风,像是随时准备展翅的猎鹰。他忽然觉得,有这样一个姑娘在身边,回京的路,

或许不会像他想象的那么难。从漠北到京城,要经过太行山。太行山山势险峻,林深谷幽,

历来是劫匪出没的地方。陆瑾和白玛央宗行至太行山脉的深处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夕阳的余晖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陆御史,前面的林子不对劲。

”白玛央宗勒住马缰,声音有些凝重,“太安静了,连鸟叫声都没有。

”陆瑾也察觉到了异常。他掀开车帘,探头望去,只见前面的树林里,

影影绰绰地站着十几个蒙面人,手里都拿着刀,堵住了去路。那些人的穿着打扮,

和之前在镇北军营里遇到的死士一模一样,显然是李尚书派来的第二批人。“看来,

李尚书是铁了心要让我死在这里了。”陆瑾握紧了腰间的佩剑,对马车外的白玛央宗说,

“央宗,你快骑马走,他们的目标是我,不会追你的。”“我不走。

”白玛央宗的语气异常坚定,她翻身下马,将踏雪的缰绳系在马车的车辕上,

然后拔出了背后的牛角弓,搭上一支箭,“赞普让我保护你,我就不能让你出事。再说,

我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打败的。”话音刚落,那些蒙面人就冲了上来,刀光剑影,

直逼陆瑾和白玛央宗。白玛央宗反应极快,拉弓、射箭,动作一气呵成。只听“嗖”的一声,

最前面那个蒙面人的肩膀就中了箭,惨叫一声倒在地上。陆瑾也拔出了佩剑,迎了上去。

他的剑法虽然不如白玛央宗的箭法凌厉,却也沉稳有力,

每一剑都能精准地挡住蒙面人的攻击。两人背靠背站着,

配合得异常默契——白玛央宗负责远程射箭,放倒冲在前面的敌人;陆瑾则负责近战,

挡住靠近马车的蒙面人。激战中,一个蒙面人绕过陆瑾,

持刀朝着马车里刺去——他以为马车里还有其他人,想借此分散陆瑾的注意力。

白玛央宗眼疾手快,抽出腰间的藏刀,扔了过去。藏刀带着风声,

正好插在那个蒙面人的手腕上,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小心!”陆瑾突然大喊一声,

一把将白玛央宗推开。原来,有个蒙面人从背后偷袭白玛央宗,刀已经快到她的后背了。

陆瑾替她挡了这一刀,虽然避开了要害,但胳膊还是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玄色锦袍。“陆瑾!”白玛央宗惊呼一声,眼睛瞬间红了。她回过头,

看到那个偷袭的蒙面人,眼神变得异常凶狠。她捡起地上的藏刀,冲了上去,刀法凌厉,

带着乌斯藏人特有的狠劲,几下就将那个蒙面人打倒在地。剩下的蒙面人见势不妙,

想要逃跑,却被白玛央宗的箭一一射倒。不多时,地上就躺了一片蒙面人,只剩下一个活口,

被陆瑾用剑架着脖子。“说!是谁派你们来的?”陆瑾的声音冰冷,胳膊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疼得他额头直冒冷汗,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那个蒙面人吓得浑身发抖,

结结巴巴地说:“是……是李尚书……他说……只要杀了你,

就能……就能保我们全家平安……”陆瑾冷哼一声,收了剑。他知道,这个答案,

和他猜想的一样。白玛央宗走过来,看着他胳膊上的伤口,眉头皱得紧紧的:“你怎么样?

疼不疼?”她说着,从藏袍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羊皮袋,里面装着一些白色的粉末,

“这是我们乌斯藏的止血药,很管用的。”她小心翼翼地帮陆瑾清理伤口,然后撒上止血药,

再用布条包扎好。她的动作很轻,手指带着一丝微凉,却让陆瑾觉得,

胳膊上的疼痛减轻了不少。“谢谢你,央宗。”陆瑾看着她专注的侧脸,心里有些暖暖的,

“如果不是你,我今天恐怕真的要栽在这里了。”“我们是同伴,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白玛央宗抬起头,对他笑了笑,眼底的担忧还未散去,“你的伤口还没好,

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吧。”陆瑾点点头。他们在附近找了一个山洞,

生起了篝火。白玛央宗从马背上取下干粮——是一些风干的牦牛肉和青稞饼,

又从马车里拿出水壶,给陆瑾倒了些热水。“你尝尝这个牦牛肉,是我阿爸做的,很好吃。

”白玛央宗递给陆瑾一块牦牛肉,“在我们乌斯藏,冬天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做这个,

能补充体力。”陆瑾接过牦牛肉,咬了一口,肉质紧实,带着一股独特的香味。

他看着篝火旁的白玛央宗,她正低头烤着青稞饼,火光映在她的脸上,

柔和了她平日里的锐气,多了几分温柔。“央宗,你为什么愿意帮我?”陆瑾忽然问道,

“赞普让你过来,你可以只是传个消息就走,没必要陪我冒这么大的险。”白玛央宗抬起头,

看着他,眼睛里映着篝火的光:“因为你是个好人。三年前,你救丹增的时候,

根本不知道他是赞普的儿子,只是出于本心去救人。这样的人,值得我去帮。”她顿了顿,

又补充道,“而且,我讨厌那些坏人。他们贪污军粮,害将士们受苦,还想杀你灭口,

这样的人,就该受到惩罚。”陆瑾看着她清澈的眼睛,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个来自乌斯藏的姑娘,像雪山上的格桑花一样,纯净而坚韧,她的世界,似乎只有好与坏,

简单而直接。那晚,他们就睡在山洞里。陆瑾因为伤口疼,睡得不太安稳,迷迷糊糊中,

他感觉到有人给他盖了一件温暖的东西。他睁开眼,看到白玛央宗正将她的狐裘盖在他身上,

自己则裹着一件薄薄的藏袍,靠在篝火旁打盹。陆瑾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

他轻轻将狐裘披回白玛央宗身上,然后闭上眼睛。他知道,从这个雪夜开始,

这个叫白玛央宗的姑娘,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记。历经十几天的奔波,

陆瑾和白玛央宗终于抵达了京城。京城的繁华,与漠北的苍凉截然不同。街道两旁,

商铺林立,车水马龙,行人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说着不同的方言,一派热闹景象。

白玛央宗坐在马车上,好奇地掀开帘子看着外面,眼睛里满是新奇——这是她第一次来京城,

这里的一切,都和乌斯藏不一样。“这里就是京城啊,比我们乌斯藏的逻些城还要热闹。

”白玛央宗感慨道,“街上有这么多好吃的,还有这么多好看的衣服。

”陆瑾看着她孩子气的模样,笑了笑:“等处理完事情,我带你去逛京城最有名的西街,

那里有很多好吃的和好玩的。”白玛央宗眼睛一亮:“真的吗?那太好了!”回到陆府,

陆瑾第一时间就去了皇宫,面见皇帝。他将收集到的军粮贪腐证据,

一一呈给皇帝看——有掺沙的军粮样本,有账本上的记录,还有几个涉案军官的供词。

皇帝看着这些证据,龙颜大怒:“好个李嵩!竟敢在军粮上动手脚,

置我戍边将士的性命于不顾!传朕旨意,将李嵩打入天牢,彻查此事!”陆瑾心中一松,

以为这件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可他没想到,李嵩树大根深,在朝中经营多年,

竟在短短几天内,就翻了供,还反过来诬陷陆瑾通敌叛国。李嵩的党羽在朝堂上散布谣言,

说陆瑾与乌斯藏赞普私通,收了赞普的好处,故意诬陷李嵩,

目的是为了让乌斯藏趁机入侵中原。更有甚者,还伪造了一封“陆瑾与赞普的通信”,

说陆瑾答应赞普,只要他能帮自己扳倒李嵩,就会在边境给乌斯藏开方便之门。

这些谣言像长了翅膀一样,在京城里传开了。一时间,满朝上下,议论纷纷。

不少官员都站出来弹劾陆瑾,说他身为巡边御史,竟敢通敌叛国,理应处以极刑。

陆瑾站在朝堂上,面对众人的指责,面色平静,却也感到一阵无力。他知道,

李嵩这是在孤注一掷,想要拉他一起下水。“陛下,陆瑾通敌叛国一事,证据确凿,

请陛下下令,将陆瑾斩首示众,以儆效尤!”李嵩的党羽,吏部尚书王大人,

在朝堂上大声说道,手里还拿着那封伪造的书信。皇帝看着那封书信,又看了看陆瑾,

神色变得犹豫起来。他知道陆瑾是个忠臣,可这封书信,还有满朝官员的弹劾,

让他不得不怀疑。就在这时,朝堂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紧接着,一个穿着素白藏袍的身影,

闯了进来。“陛下,陆瑾没有通敌叛国!那封信是伪造的!”白玛央宗站在朝堂中央,

声音清亮,带着几分倔强,“我是乌斯藏赞普的使者白玛央宗,我可以作证!

”满朝文武都愣住了。他们看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异族姑娘,眼神里满是惊讶和不解。

皇帝也有些意外,问道:“你是乌斯藏的使者?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陆瑾没有通敌叛国?

”白玛央宗从藏袍里掏出那枚鎏金令牌,高高举起:“陛下,这是乌斯藏赞普的令牌,

您可以派人去查验。赞普派我来,一是为了报答陆瑾三年前救丹增小王子的恩情,

二是为了商议两国茶马互市的细则。”白玛央宗的声音在大殿中回荡,字字掷地有声,

“陆瑾与赞普的交往,光明正大,皆是为了两国友好,何来私通之说?”她顿了顿,

目光扫过台下的李嵩党羽,眼神锐利如刀:“至于那封所谓的‘通信’,更是无稽之谈。

乌斯藏的书信,皆用藏文书写,且会加盖赞普的鎏金印玺,绝非这纸上的汉文所能伪造。

再者,陆瑾此次巡边,查出军粮掺沙的真相,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

他们才会想出这般卑劣的手段,诬陷忠良!”说着,白玛央宗从怀中取出一卷羊皮纸,

双手奉上:“这是赞普写给陛下的国书,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陆瑾是乌斯藏的贵客,

若陛下因谗言处置他,两国的茶马互市,怕是难以继续。”皇帝接过国书,展开一看,

只见上面的藏文工整流畅,末尾确实盖着赞普的鎏金印玺。他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看向李嵩的眼神满是不悦。李嵩见状,慌了神,急忙喊道:“陛下,这姑娘是陆瑾带来的,

她的话不可信!说不定这国书也是伪造的!”“是不是伪造的,陛下一查便知。

”白玛央宗毫不畏惧地迎上李嵩的目光,“乌斯藏驻京使馆的使者就在宫外,

陛下可传他进来,当面核验国书和令牌的真伪。另外,陆御史此次带回的军粮样本,

还有涉案军官的供词,皆是铁证,李尚书为何避而不谈,只揪着一封伪造的书信不放?

”她的话条理清晰,句句戳中要害。朝堂上的官员们也开始窃窃私语,

不少人看向李嵩的眼神都带了怀疑。皇帝沉吟片刻,下令传乌斯藏使者入宫。

使者很快就到了,他仔细核验了国书和令牌,确认皆是真品。“陛下,

赞普确实派白玛央宗姑娘前来,一是报救命之恩,二是商议茶马互市。”使者恭敬地说道,

“陆御史在乌斯藏素有美名,赞普常说,他是难得的正直之人,绝不可能做出通敌叛国之事。

”证据确凿,李嵩的谎言不攻自破。皇帝勃然大怒,当即下令将李嵩及其党羽打入天牢,

交由大理寺严加审讯。这场席卷京城的风波,终于在白玛央宗的挺身而出下,得以平息。

退朝后,陆瑾追上白玛央宗,看着她因激动而泛红的脸颊,心中满是感激:“央宗,

今日若不是你,我恐怕……”“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白玛央宗打断他的话,笑着说,

“你是好人,不该被这样诬陷。再说,我也不想让赞普的心意白费。

”陆瑾看着她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对这个姑娘的感情,早已超出了感激。

他轻声说:“之前答应带你去逛西街,今日正好有空,我带你去好不好?

”白玛央宗眼睛一亮,用力点头:“好啊!我早就想尝尝京城的好吃的了!

”西街果然热闹非凡。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位,

有卖糖葫芦的、卖糖画的、卖点心的,还有卖首饰、布料的。白玛央宗像个好奇的孩子,

东看看西瞧瞧,时不时停下脚步,问问这个,摸摸那个。陆瑾跟在她身后,

看着她开心的模样,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他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看着她咬下一颗,

酸得眯起眼睛,又立刻被甜味征服,露出满足的笑容。他又给她买了一个糖画,

是一只展翅的雄鹰,白玛央宗宝贝地捧在手里,舍不得吃掉。走到一家首饰铺前,

白玛央宗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橱窗里的一支玉簪上。那支玉簪通体莹白,

上面雕刻着一朵格桑花,和她藏袍上的纹样很像。“喜欢吗?”陆瑾问道。白玛央宗点点头,

又摇摇头:“很漂亮,但是太贵了。”陆瑾笑了笑,走进铺子里,将那支玉簪买了下来。

他走到白玛央宗面前,轻轻将玉簪插在她的发间:“这支玉簪,很配你。

”白玛央宗愣了一下,抬手摸了摸发间的玉簪,脸颊瞬间红了。她抬头看着陆瑾,

眼睛里满是羞涩,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欢喜。夕阳西下,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们并肩走在西街的石板路上,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和欢声笑语。陆瑾知道,

从这个傍晚开始,他的心,已经彻底被这个来自乌斯藏的姑娘占据了。朝堂风波平息后,

陆瑾在朝中的声望越来越高。皇帝赏识他的正直和才干,将他升为吏部侍郎,

负责官员的考核和任免。而白玛央宗,则暂时住在了乌斯藏驻京使馆,

一边等待赞普的下一步指令,一边继续学习汉人的礼仪和文化。两人虽然不能天天见面,

却常常通过书信联系。陆瑾会在信中告诉白玛央宗,他在吏部遇到的趣事,

京城里的新鲜事;白玛央宗则会在信中,跟他分享她学到的新知识,还有她对家乡的思念。

渐渐地,京城里开始流传起陆瑾和白玛央宗的流言。有人说,

陆侍郎和那位乌斯藏的使者姑娘互生情愫,早已私定终身;也有人说,异族通婚有违礼法,

陆瑾此举,怕是会惹来非议。这些流言,自然也传到了陆瑾的耳朵里。

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他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欢白玛央宗。他决定,

等忙完手头的事情,就去求亲。这日,陆瑾处理完公务,正准备去使馆见白玛央宗,

却被皇帝召进了宫。“陆爱卿,朕听说,你与乌斯藏的白玛央宗姑娘,情谊深厚?

”皇帝坐在龙椅上,看着陆瑾,语气带着几分笑意。陆瑾心中一紧,连忙说道:“陛下,

臣与央宗姑娘,只是朋友之谊。”皇帝笑了笑:“你不必隐瞒朕。朕看得出来,你对她有意,

她对你,也并非无意。乌斯藏与我朝交好,若是能通过联姻,进一步巩固两国的关系,

也是一件好事。”陆瑾愣住了。他没想到,皇帝竟然会支持他和白玛央宗的婚事。“陛下,

可是异族通婚,怕是会引来朝中大臣的反对。”陆瑾有些担忧地说道。“反对又如何?

”皇帝的语气带着几分威严,“朕是天子,朕说了算。再说,白玛央宗姑娘聪慧勇敢,

有勇有谋,配得上你。你若真心喜欢她,便去求亲吧。朕会为你做主。”得到皇帝的支持,

陆瑾心中的大石终于落了地。他向皇帝行了一礼,激动地说:“谢陛下成全!

臣定不会辜负陛下的期望,也定不会辜负央宗姑娘!”离开皇宫后,

陆瑾立刻去了乌斯藏驻京使馆。白玛央宗听说他来了,急忙出来迎接。“你怎么来了?

今天不用上班吗?”白玛央宗笑着问道,眼睛里满是欢喜。陆瑾看着她,深吸一口气,

认真地说:“央宗,我有话要跟你说。”两人走到使馆的花园里,坐在一棵海棠树下。

陆瑾看着白玛央宗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央宗,我喜欢你。从漠北的雪夜,

到太行的险境,再到京城的风波,你一直都在我身边,帮我、护我。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

我想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白玛央宗愣住了,眼睛瞬间湿润了。她看着陆瑾真诚的眼神,

用力点头:“我愿意!陆瑾,我愿意嫁给你!”得到她的回答,陆瑾激动地握住她的手。

两人相视而笑,眼中满是幸福。很快,陆瑾要娶白玛央宗的消息,就传遍了京城。

正如陆瑾所担心的,不少朝中大臣都站出来反对,说异族通婚有违祖制,会让皇室蒙羞。

但有皇帝的支持,这些反对的声音,终究没能阻止这桩婚事。婚期定在春暖花开的三月。

陆瑾按照汉人的习俗,准备了十里红妆——从陆府到使馆的路上,

摆满了箱子、柜子、被褥、首饰等嫁妆,还有吹锣打鼓的迎亲队伍,场面十分热闹。

而白玛央宗,则穿上了乌斯藏最华丽的传统嫁衣。

那是一件用金线和彩线绣满格桑花、雄鹰和经文的红袍,领口和袖口镶嵌着珍珠和玛瑙,

头戴一顶银质的头饰,上面缀着数百颗绿松石和红珊瑚,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美得让人移不开眼。迎亲的队伍到达使馆时,白玛央宗正站在门口,等待着陆瑾。

陆瑾穿着一身红色的喜服,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看到白玛央宗,眼中满是惊艳和欢喜。

他翻身下马,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央宗,跟我回家吧。”白玛央宗把手放进他的手里,

笑着点点头:“嗯,回家。”迎亲队伍浩浩荡荡地向陆府走去。街上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大家都好奇地看着这位异族的新娘,嘴里啧啧称赞。白玛央宗坐在花轿里,掀开帘子的一角,

看着外面热闹的景象,又看了看骑在马上的陆瑾,心中满是幸福。

拜堂仪式在陆府的大厅举行。按照汉人的礼仪,陆瑾和白玛央宗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

虽然白玛央宗对这些礼仪不太熟悉,但在陆瑾的引导下,做得有模有样。仪式结束后,

两人被送入洞房。陆瑾揭下白玛央宗的红盖头,看着她红扑扑的脸蛋,笑着说:“央宗,

今天你真美。”白玛央宗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从藏袍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荷包,

递给陆瑾:“这是我阿爸给我的,里面装着我们乌斯藏的青稞种子和一小撮雪山的泥土。

阿爸说,把它放在枕头底下,能保佑我们夫妻和睦,子孙满堂。”陆瑾接过荷包,

紧紧握在手里,然后将白玛央宗拥入怀中:“央宗,谢谢你愿意嫁给我。从今往后,

我会好好待你,绝不会让你受委屈。”白玛央宗靠在他的怀里,轻声说:“我相信你。陆瑾,

能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洒在两人身上,温柔而静谧。

红烛跳动,映照着墙上的“囍”字,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气息。这一夜,

汉人的红妆与藏人的嫁衣交相辉映,见证了一段跨越民族的美好姻缘。婚后的日子,

平静而温馨。陆瑾在朝中为官,每日早出晚归;白玛央宗则在家中,学着打理家事,

适应京城里的生活。刚开始,白玛央宗对汉人的生活习惯很不适应。比如,汉人吃饭用筷子,

她总是用不好,常常把饭菜掉在桌子上;汉人穿的衣裙很复杂,她穿起来很不方便,

每次都要折腾半天;还有京城里的规矩很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做,都要小心翼翼。

但陆瑾很有耐心,总是一点点教她。他教她用筷子,手把手地教,

直到她能熟练地夹起饭菜;他给她选了一些宽松舒适的衣裙,

让她穿起来更自在;他还告诉她,不用在意那些繁琐的规矩,在自己家里,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白玛央宗也很努力。她跟着府里的厨娘学做汉人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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