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替身,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

十年替身,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

作者: 肥唐fattang

言情小说连载

《十年替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中的人物沈若李珩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古代言“肥唐fattang”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十年替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内容概括:主要角色是李珩,沈若,沈念的古代言情,追妻,爽文小说《十年替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由网络红人“肥唐fattang”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22121章更新日期为2025-10-09 19:52:4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十年替我死遁后成太子心尖刺

2025-10-09 22:47:57

我做了太子李珩十年替身。为沈若取心头血卧床半月。替她挡致命一箭时,

他却越过血泊抱住她。“扔去乱葬岗,别污了若若的眼。”我死遁在江南安家后。

他疯了般找来。跪在我院外嘶吼。“念念,回来当皇后。”我冷笑。“殿下,你的皇后,

早死在三年前的猎场里了。”第1章李珩让我去取心头血,语气平静的吓人。那口气,

不像是在挖我的心,倒像让我去院里摘朵花。“沈若的身子等不了,太医说,

只有你的血兰花能救她。”他站在我卧房正中。一身玄色锦袍。那张俊脸,我看了十年,

还是看不穿上面的冷漠。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进我的院子。我胸口一窒。

那点可笑的欢喜还没升起,就被他一句话砸进了冰窟窿。“把花给我,孤会补偿你。黄金,

府邸,或是诰命,随你开口。”耳朵里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补偿。呵,补偿。

我十年的陪伴,三年的心血。在他眼里,就是一场交易。我捏着剪刀的手指节发白。

窗外那盆血兰红的刺眼。是我用自己的心头血,一滴一滴,浇了整整三年。每次取血,

针尖刺破皮肉,我都虚弱的要躺上半个月。可只要想到这花能给沈若续命,我就觉得值。

我真是傻的可以。我还当他能看见我的好。我抬起头看他。嗓子发抖,话却说出去了。

“如果我想要的,是太子妃之位呢?”他笑了。那笑里的嘲讽,刺得我眼睛疼。“沈念,

你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你只是将军府的养女,是沈若的替身。”“别痴心妄想。

”一句话,一把刀。捅碎了我十年的梦。我是沈若的替身。这事全京城都知道。

我从小被将军府收养,学的每一样才艺,养的每一种习惯,都是在模仿沈若。只因她体弱,

不能总陪在太子身边。而我,是那个完美的影子。影子爱上了光,是影子活该。我笑了,

笑的眼泪往外涌。我走到血兰花前。拿起那把冰冷的银剪刀。他大概以为,我会剪下花,

献给他。可我没有。我转过身,当着他的面,把剪刀尖对准了我的心口。衣衫很薄,

金属的凉意让我彻底醒了。“好啊,殿下。”我的声音平的吓人。“花可以给你。

”“但不是用赏赐换。”“是用我的命。”李珩的脸僵住了。他那张冰块脸上,

终于有了裂缝。震惊,还有点。。。烦躁?“你在做什么?疯了吗!”他吼道。我看着他。

十年。真他妈是一场笑话。“我没疯,殿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朵花,是我用命养的。

它不是货物,我也不是。”“你想要,就亲眼看着我,把命给你。”说完,我闭上眼,

用尽全身力气,将剪刀狠狠的刺了下去。第2章预想中的剧痛没有传来。

一只手攥住了我的手腕,冰冷,有力。李珩的速度快的吓人,

剪刀尖离我心口就差那么一丁点。他的脸阴沉的能滴出水。眼里的火要把我烧了。“沈念,

你是在威胁孤吗?”我睁开眼,对上他发怒的眸子,心里空荡荡的。威胁?不。我只是累了。

我不想再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影子,不想再用自己的血肉去填另一个人的命。“殿下,

我没有威胁你。”我抽回手,虚软无力。“我只是告诉你我的选择。”我的平静,

比我的发疯更能惹怒他。他一把夺过剪刀,狠狠砸在地上,铛的一声,刺耳。

“孤没有时间陪你胡闹!”他不再看我,大步走到窗边,亲手剪了那朵血兰。

花离开枝干的瞬间,我好像听到了自己心碎掉的声音。他把花放进锦盒,那动作,

轻柔的像在对待稀世珍宝。那是我的血养出来的花。可他所有的温柔,

都只给了那个需要它的人。他转身就走,没半点留恋。“李珩。”我叫住他,第一次,

没叫殿下。他停下脚,没回头。我扶着桌子,身子晃的厉害,每个字都耗尽了力气。

“你有没有。。。哪怕就一瞬间,把我当成过沈念,而不是沈若的替身?”没人说话。

过了很久,他冰冷的声音才飘过来。“没有。”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带着能救他心上人命的血兰花。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绝望。第二天,我发起高烧。

取心头血的旧伤,加上心死,我的身子垮了。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丫鬟小桃在哭。“小姐,

你醒醒啊。。。太子殿下派人送来了好多赏赐,他说。。。他说沈若小姐已经好多了。。。

”我费力的睁开眼。床边堆着一堆金银珠宝。真讽刺。他用我的心头血救了他的白月光,

再用这些死物,来买我的心甘情愿。一个嚣张的声音从门口传进来。“哟,

这个替身还没死呢?”是安宁公主,李珩的亲妹妹。她最讨厌我,觉得我一个养女,

占了本该属于沈若的位置。她走进来,捏着鼻子,一脸的嫌弃。“一身的药味,真晦气。

本宫告诉你,沈念,若姐姐好转了,皇兄正陪着她呢!过几日秋猎,皇兄也会带若姐姐去,

你这个替身,终于可以滚远点了。”我躺在床上,连动动指头的力气都没有。秋猎。往年,

都是我陪着李珩去的。因为沈若的身体,受不了颠簸风寒。原来,我存在的意义,

就是填补她所有不能出现的空缺。现在正主回来了,我这个影子,也该消失了。

安宁见我不说话,觉得没劲,哼了一声。“你最好病死在这里,省得碍眼。”她走了,

小桃哭的更凶了。我却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湿了枕头。也好。病死。也好。

这样,就不用再爱的那么辛苦,那么贱了。第3章我没死成。求生的本能还是赢了。

病歪歪的在床上躺了七八天,总算能下地了。这期间,李珩一次也没来过。

东宫只送来最好的药材,像在履行什么冷冰冰的义务。我知道,他在陪沈若。

将军府的消息说,沈若用了血兰,身子大好,能下床了,气色也红润起来。

将军和夫人都对我感恩戴德,送来不少补品。但他们的关心,总隔着一层小心翼翼。

他们怕我这个养女,惦记他们亲女儿的位置。我成了府里最尴尬的人。秋猎的日子到了。

清晨,我站在廊下,看府里的人为沈若忙活。她一身火红骑装,脸蛋更显娇艳。

李珩亲自来接她。他翻身下马,走到沈若面前,眼里的温柔我从没见过。他替她理了理乱发,

低声说着什么。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好看的刺眼。我只是站在阴暗角落里,看着这一切,

心口抽着疼。“姐姐。”沈若看见了我,怯怯的叫了一声。她总是这样,善良,又懦弱。

享受着我牺牲换来的一切,又对我有点愧疚。李珩的目光跟着她转过来,落在我身上。

那目光很淡,看我,就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我一身白衣,病后的身子更显单薄,

和他们格格不入。“你也去吧。”他忽然开口,语气不容拒绝。我愣了。沈若也有点惊讶。

“皇兄,姐姐她身体。。。”“无妨。”李珩打断她。“多个人,也能多个人照顾你。

”我瞬间懂了。他不是想让我去。是想让我去当沈若的丫鬟,去伺候她。安宁公主骑在马上,

不耐烦的催。“皇兄,跟一个下人废话什么,赶紧走了!”下人。我在他们眼里,

连养女都算不上。心里的伤口,又被撕开,血淋淋的。我低下头,藏起眼里的苦涩,轻声回。

“是,殿下。”我没换衣服,也没骑马,就这么跟着他们的队伍,

上了后面一辆装杂物的马车。车轮滚滚,往京郊的皇家猎场去。我掀开车帘一角,

看着前面骑马并行的两个人。他们的笑声顺着风飘过来。每个字,都像针,扎在我心上。

我曾以为,只要我给的够多,总有一天,他会回头看看我。现在我才知道,有些人,

你为他死了,他眼里都不会有你。我慢慢放下车帘,隔绝了外面刺眼的一幕。马车里很暗。

像我此刻的心情。我闭上眼,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沈念,死心吧。第44章皇家猎场,

旗帜招展,人声鼎沸。沈若身子弱,不能骑射,就在营帐里歇着。

我自然被留下来“照顾”她。李珩和一帮皇亲贵胄,早骑马冲进了围场深处。安宁公主走前,

还特意跑我面前警告。“看好若姐姐,她要是少了一根头发,本宫要你的命!

”我垂着眼答应,懒得和她吵。营帐里,熏香烧着。沈若靠在软榻上,脸色有点白。

她看着我,想说什么又没说。“姐姐,对不起。。。”最后,她还是小声开了口。

“都是因为我,才让你。。。”“和你没关系。”我打断她,语气平静。“是我自己的选择。

”选择爱你,是我。选择为你付出,也是我。现在选择放弃,还是我。不怨谁。

沈若被我噎了一下,不说话了。帐篷里一片死寂。我安静的给她煮茶,倒水,

做着一个丫鬟该做的所有事。动作熟练,没半点表情。午后,围场深处忽然乱了起来,

接着是急促的号角声。有刺客!营地瞬间大乱,侍卫纷纷拔刀,护在主帐周围。我心里一紧,

下意识的看向围场深处。李珩。。。他会不会有危险?这念头一冒出来,就被我掐死了。

沈念,别犯贱了。他的安危,有千军万马护着,轮不到你操心。就在这时,帐帘被猛的掀开,

一个浑身是血的侍卫冲进来,吼道。“保护太子殿下!有刺客冲着太子妃来了!”太子妃?

他说的是沈若。几乎同时,几支箭呼啸着射穿营帐,直冲沈若的方向!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沈若吓的脸都白了,尖叫着缩在软榻上,动都动不了。旁边的侍卫反应过来,立刻拔刀去挡。

可有一支箭,角度太刁钻,绕开了所有人,狠狠的射向沈若的心口!那一瞬间,

我的身体比脑子更快。十年来的训练,已经把“保护沈若”四个字刻进了我的骨头里。

我几乎没犹豫,用我这副破败的身子,猛的扑了过去。挡在了沈若身前。

“噗——”利箭穿进肉里的声音,闷的可怕。剧痛,从胸口炸开,蔓延到全身。我低下头,

看着那支插在我身体里的箭。黑色的羽毛在我眼前晃。好疼啊。我能感到,我的命,

正跟着血一起往外流。我慢慢的,慢慢的倒了下去。眼前开始模糊,耳朵里是沈若的尖叫,

是侍卫混乱的喊杀。我透过晃动的人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疯了样的冲过来。是李珩。

他来了。他来救我们了。我躺在冰冷的地上,血在我身下越积越多。我看着他,

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朝他伸出手。李珩,我好疼。。。救救我。。。第5章他来了。

像一阵风,冲破混乱,到了我面前。我的视线被血染红了,一片模糊。

但我还是能看清他焦急的脸,那是我从没见过的表情。我心里,燃起一点微弱的希望。

他在担心我吗?他看到我为他心爱的人挡了箭,会不会。。。有一点点心疼我?我伸出的手,

在半空轻轻发抖。然后,我看见他冲了过来。越过了我。径直越过了躺在血泊中的我。

他一把将缩在角落,吓得发抖的沈若紧紧抱在怀里。他的声音,是我从没听过的温柔和害怕。

“别怕,若若,别怕,有孤在。”他甚至,没回头看我一眼。那一刻,时间停了。

我伸出的手,僵在半空,然后无力的垂下。我听见自己心彻底碎掉的声音。

比那支箭穿透我胸膛的声音,还清楚,还响亮。原来,是我想多了。他焦急,他害怕,

从来不是为了我。我这条命,在他眼里,可能和地上一块石头,一棵草,没任何区别。

侍卫很快制服了刺客,营地渐渐安静。太医被紧急叫来,围着沈若,检查她有没有被吓到。

没人理我。我就那么孤零零的躺在地上,胸口的血还在往外冒,染红了身下的土。

身子越来越冷,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我看到沈若在他怀里,终于缓过来,她指着我,

带着哭腔。“皇兄。。。姐姐她。。。她为了救我。。。”李珩的身子,好像僵了一下。

然后,他终于,终于转过了头。他的目光,第一次,正正的落在我身上。隔着几步远,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是愧疚?是震惊?还是。。。终于甩掉一个麻烦的轻松?我不想知道了。

哀莫大于心死。我用十年,去爱一个人。爱到最后,我用我的命,换来他看我的,

这最后一眼。真可悲。真可笑。死前,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刚被接到将军府,

第一次见他。那天阳光很好,他一身白衣,站在桃花树下,好看的不像真人。他对我说。

“以后,你就是孤的人了。”我信了。信了整整十年。原来,我这条命,

连一句谢谢都换不来。罢了。李珩,如果有来生,我再也不要遇见你了。我闭上眼,

彻底掉进了黑暗里。我决定,不活了。第6章我以为我会死。可再醒过来,

闻到的是浓浓的药草味,和窗外清新的土腥气。我费力的睁开眼,是陌生的木头屋顶,

身上盖着粗布被子,虽然破,但很干净。胸口的伤被包扎好了,虽然还隐隐作痛,

但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没了。“姑娘,你醒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我转过头,

看到一个背着药箱,头发花白的老头,正坐在床边给我把脉。“是您。。。救了我?

”我的声音哑的厉害。老头笑了笑,收回手。“老夫路过猎场附近的山林,

刚好碰到你被两个侍卫抬着,准备扔去乱葬岗。看你还有一口气,就把你救回来了。

”乱葬岗。。。我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扎了一下。李珩。你就这么急着让我消失吗?

连一座坟,都不配有。“姑娘,你伤在心脉附近,能活下来,是奇迹。”老神医叹了口气。

“只是这伤,怕是会落下病根,以后不能再动气伤神了。”我扯了扯嘴角,笑的苦涩。也好。

心都死了,还怕什么伤神。我在神医的草庐里,一住就是三个月。他医术很高,

我的伤口慢慢好了。他从不问我从哪来,只当我是个普通人家的孤女。这三个月,

我过了从没过的平静日子。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卑微乞求,没有那些让我喘不过气的爱恨。

我每天跟神医学着认草药,在山里采药,或者就只是坐在门口,看天上的云,

听林子里的鸟叫。有一天,神医对我说。“姑娘,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老夫要去云游四方,

你有什么打算?”我沉默了。回京城?回那个将军府,继续当沈若的影子?不。沈念,

已经死在了三年前的秋猎场上。“我不知道。”我茫然的摇头。“天下这么大,

我不知道该去哪。”神医看着我,忽然笑了。“我有个老朋友,在江南组了支商队,

正要南下。你不嫌弃,可以跟着他们去江南看看。江南水乡,风景好,最养人。”江南。。。

一个我从没去过的地方。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一个可以彻底告别过去的地方。我的眼睛,

慢慢亮了。“好。”我点头。“我去。”走的那天,神医送了我一个小包,

里面有些碎银子和几件换洗的布衣。他问我。“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我愣住了。沈念?

不,这个名字,背了太多痛苦和卑微。从今天起,我要彻底不要它了。我想了想,对着神医,

露出了活过来之后的第一个真心的笑。“我姓苏,单名一个念字。”苏念。随母姓,

是和过去告别。留一个念字,是提醒自己,永远别忘那十年的教训。我跟着商队,一路南下。

而在遥远的京城,所有人都以为,将军府那个不起眼的养女沈念,死了。我听说,

在我“死”后,李珩只愧疚了几天。然后,他就下了旨,

开始大张旗鼓的筹备他和沈若的大婚。他要用一场大喜事,来盖住我死亡带来的那点。。。

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莫名的烦躁。第7章马车缓缓的开进江南地界。掀开车帘,

扑面而来的是湿润温暖的风,带着水汽和花香。这里的一切,都和肃杀的京城不一样。

粉墙黛瓦,小桥流水,吴侬软语,到处都是安逸和温柔。我找了个叫“青石巷”的偏僻小镇,

用神医给的银子,租了个小院子。院里有棵桂花树,不大,但秋天能香满整个院子。

我彻底告别了过去。不再穿那些模仿沈若的华服,只穿最简单的棉布裙子。

我放下了琴棋书画,开始学着自己买菜做饭,在院里种几棵青菜。日子清贫,但无比踏实。

偶尔,我会去镇上绣坊接点活,赚点小钱。绣坊的张婶是个热心肠,看我一个人,

又长的好看,总想给我说媒。我每次都笑着拒绝了。我这辈子,

不想再和“情爱”两个字有任何关系。有时,我也会听到一些京城的消息。商队里的人说,

太子殿下和将军府千金沈若的大婚,推迟了。据说,是太子殿下近来总心神不宁,

晚上睡不着,甚至在朝堂上都会走神。皇帝请了无数名医,都看不出毛病。听到这些,

我的心,再不会起任何波澜。他的心神不宁,关我什么事?他娶谁,又关我什么事?

我只是苏念,一个在江南小镇靠绣活为生的普通女人。那个叫沈念的傻子,早就死了。

而我不知道,此刻的东宫,愁云惨淡。李珩坐在书案后,看着一堆奏折,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他已经连续半个月,没睡过好觉了。只要一闭眼,他就会看到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里,

是绝望,痛苦,和死一样的寂静。是沈念。是她倒在血泊里,最后看他的那一眼。“殿下,

该用膳了。”新来的宫女小心的端上饭菜。李珩看了一眼,皱起眉头。“孤不是说过,

不喜葱姜吗?撤下去!”他烦躁的挥手。宫女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奴婢该死,

奴婢该死!”李珩看着她,更烦了。要是沈念在,她绝不会犯这种错。她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甚至比他自己还清楚。她总能在他开口前,就把一切都安排好。他曾经以为,那是理所当然。

可现在,他才发现,那份无微不至,早已渗进了他生活的每个角落。没了她,一切都乱了套。

茶,不是他习惯的味道。夜宵,不是他喜欢的火候。就连他烦闷时,

身边都少了一个可以让他随意发泄,却永远不会离开的安静身影。“滚出去!”他低吼。

宫女连滚带爬的退了出去。书房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忽然觉得这偌大的东宫,

空的可怕。他站起身,走到窗边,鬼使神差的,朝着沈念曾经住的那个小院方向看去。那里,

早就空了。他开始疯狂的出现幻觉。他总觉得,在书房的某个角落,在寝殿的床边,

在花园的树下,有一个穿白衣的纤细身影,正用那双死寂的眼睛,静静的看着他。他知道,

他快疯了。第8章李珩的反常,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变得喜怒无常,暴躁易怒。

曾经那个冷漠孤高,泰山崩于前都不变色的太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被噩梦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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