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途沈文琅原著小说名作者

高途沈文琅原著小说名作者

作者: timelesshh

言情小说连载

《高途沈文琅原著小说名作者》这本书大家都在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小说的主人公是沈文琅高讲述了​沈文琅第一次在监控里看见高途正漫不经心地转着钢目光扫过“云境”后厨的实时画像在审视一件待价的商彼时高途穿着洗得发白的厨师袖口挽到小露出一截骨节分明的手他正处理一条鲜掉眉的长江刀刀刃贴着鱼骨游动作轻得像在拆一件易碎的瓷银白的鱼肉落进瓷盘连细刺都挑得干干净旁边的学徒凑过来问诀他抬头笑了眼尾弯出一点浅声音透过麦克风传过温温的:“刀鱼娇得...

2025-10-26 21:40:25

沈文琅第一次在监控里看见高途时,正漫不经心地转着钢笔,

目光扫过“云境”后厨的实时画面,像在审视一件待价的商品。

彼时高途穿着洗得发白的厨师服,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骨节分明的手腕。

他正处理一条鲜掉眉的长江刀鱼,刀刃贴着鱼骨游走,动作轻得像在拆一件易碎的瓷器,

银白的鱼肉落进瓷盘时,连细刺都挑得干干净净。旁边的学徒凑过来问诀窍,他抬头笑了笑,

眼尾弯出一点浅弧,声音透过麦克风传过来,温温的:“刀鱼娇贵,得顺着它的性子来。

”沈文琅的指尖顿了顿。他是“云境”餐饮集团的总裁,

刚花三千万收购了这家米其林二星餐厅,目的是为了打通华东区的高端餐饮市场。

后厨团队是重点考察对象,主厨老林年纪大了,心思不在创新上,

沈文琅早想找个能扛事的年轻人接棒。高途是老林的徒弟,进后厨才两年,

却已经凭一道“蟹粉豆腐”在食客圈里攒了不少名气——不是那种张扬的鲜,

是把蟹肉的甜、豆腐的嫩揉进骨子里的鲜,吃过的人都说,像含了一整个秋天的湖光。

“这人叫什么?”沈文琅按下通话键,声音里没什么温度。助理很快查了资料:“沈总,

叫高途,二十四岁,金陵人,之前在本地的私房菜馆做过,后来拜了林师傅。

”“让他明天来我办公室。”沈文琅关掉监控,钢笔在掌心磕了磕,“我要试他的菜。

”第二天高途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保温食盒,一身干净的便装,头发梳得整齐,

却还是难掩局促。他站在沈文琅宽大的办公桌前,像株被移栽到玻璃房里的青竹,挺直了腰,

却不敢多抬眼。“沈总,您要试的菜我带来了。”高途把食盒放在桌上,打开时,

一股温润的香气漫开来——是一盅鸽蛋炖松茸,汤色清亮,鸽蛋浮在汤面,像裹了层月光。

沈文琅没动,指尖敲了敲桌面:“高途,我听说你最擅长做‘鲜’菜?”“是,

师傅说我对食材的味道敏感些。”高途的声音很轻。“那你应该知道,

‘云境’要的不是家常菜式的鲜。”沈文琅往后靠在椅背上,目光扫过高途紧绷的肩膀,

“我要的是能镇住场子的菜,能让客人愿意花五千块吃一口的菜。你的蟹粉豆腐很好,

但太‘软’了,撑不起云境的牌子。”高途的指尖攥了攥,放在身侧的手微微泛白。

他想说蟹粉豆腐里的蟹肉是凌晨现拆的,豆腐是自己磨的石膏豆腐,连高汤都吊了六个小时,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知道沈文琅要的是什么——是噱头,是排场,

是能写进宣传稿里的“匠心”,不是他这种藏在细节里的温吞。“我知道了,沈总。

”高途低下头,“我会改。”沈文琅满意地点点头。他喜欢听话的人,

尤其是有才华又听话的人。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合同推过去:“给你三个月,

拿出一道能上冬季菜单的招牌菜。合同里写了,要是成了,你就是云境的副主厨,

薪资翻三倍。要是不成——”他没说下去,但眼神里的警告再明显不过。高途拿起合同,

指尖划过“副主厨”三个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他抬头看向沈文琅,

对方正低头处理文件,侧脸冷硬,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那之后,高途几乎住在了后厨。

每天凌晨四点去市场挑最新鲜的食材,晚上十点还在试菜,

笔记本上记满了各种配方:松茸要蒸多久才能保留香气,花胶泡发时用冰水还是温水,

连不同产地的酱油咸度差异都标得清清楚楚。沈文琅偶尔会去后厨视察,

每次来都带着一身寒气,站在门口看一会儿,要么说“不够惊艳”,要么说“太腻了”,

从来没给过一句肯定。有次高途试做“文火慢炖牛肋条”,为了让肉质软烂又不柴,

他守在灶台前炖了四个小时,中间不敢离开半步。沈文琅来的时候,他刚把牛肋条盛出来,

酱汁浓稠地裹在肉上,香气能飘出半条街。“尝尝。”高途递过筷子,

眼里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期待。沈文琅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两下,

眉头就皱了起来:“火候过了,肉有点柴,酱汁太甜,盖过了牛肉本身的香味。

”他放下筷子,纸巾擦了擦嘴角,“高途,你总是太在意‘温’,

忘了高端餐饮要的是‘冲击’。客人花钱来云境,不是为了吃家里妈妈做的菜。

”高途站在原地,看着沈文琅转身离开的背影,手里的筷子差点握不住。那锅牛肋条,

他炖了整整四小时,每十分钟就调一次火,酱汁是用牛骨汤收的,

甜咸度试了八次才定下来——可在沈文琅眼里,还是不够好。旁边的学徒小声劝他:“高哥,

沈总要求高,你别往心里去。”高途摇摇头,把那盘牛肋条倒进了垃圾桶。汤汁溅在瓷砖上,

像一滴没来得及擦的眼泪。日子一天天过去,高途的招牌菜还没定下来,

沈文琅的催促却越来越频繁。有时候开会到深夜,他会突然让助理把高途叫到公司,

看着高途顶着黑眼圈,手里还攥着食材清单,语气里满是不耐:“我没那么多时间等你,

下周要是再拿不出东西,你就回后厨打杂吧。”高途咬着唇,没说话。

他知道沈文琅不是在开玩笑,云境不养闲人,他要是达不到要求,随时会被换掉。

那些天他几乎没合过眼,试了几十种配方,从“佛跳墙”到“烤乳猪”,

每次都离沈文琅的要求差一点。直到有天凌晨,他在市场看见一个老奶奶在卖自家腌的腊味,

肥瘦相间的腊肉挂在竹竿上,阳光照在油珠上,亮得晃眼。他突然想起小时候,

外婆在金陵的老屋里,每到冬天就会腌腊肉。灶上炖着腊味饭,香气飘满整个巷子,

他趴在桌边等,外婆就会夹一块温热的腊肉给他,说:“慢慢吃,别烫着。

”那天高途买了十斤腊肉,回到后厨就开始试做“腊味合蒸”。

他把腊肉、腊肠、腊鱼切成均匀的薄片,码在碗里,底下垫上泡软的糯米,上锅蒸的时候,

特意调了小火,让腊味的油慢慢渗进糯米里。蒸好后倒扣在盘里,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

腊香混着米香,勾得人直咽口水。他把菜端给沈文琅时,手还在微微发抖。沈文琅拿起筷子,

夹了一块腊肉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神里终于有了点不一样的东西。“这菜叫什么?

”“腊味合蒸。”高途的声音有点哑,“用的是金陵老方子,腊肉是农家自己腌的,

没有添加剂。”沈文琅没说话,又夹了一口糯米。糯米吸满了腊油,软乎乎的,带着点咸香,

嚼到最后还有一丝回甘。他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忙着做生意,

他经常一个人在家吃外卖,从来没吃过这样暖乎乎的菜。“就它了。”沈文琅放下筷子,

语气依旧平淡,“下周冬季菜单上线,主推这道腊味合蒸。”高途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意。他看着沈文琅,想说声谢谢,却看见对方已经拿起了文件,

显然没再跟他说话的意思。腊味合蒸上线后,火得一塌糊涂。来云境吃饭的客人,

十桌有八桌会点这道菜,连带着云境的营业额涨了三成。媒体采访沈文琅时,他站在镜头前,

西装革履,谈吐得体:“云境一直致力于挖掘传统美食的创新表达,这道腊味合蒸,

是我们团队历时三个月研发的成果,体现了云境对品质的追求。

”镜头没给到站在角落的高途。他穿着厨师服,手里还拿着刚擦完的盘子,

看着沈文琅被闪光灯包围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闷得慌。助理走过来,

递给他一个红包:“高哥,沈总说的,给你的奖金。”高途接过红包,捏了捏,挺厚的。

他想说点什么,却听见助理小声说:“沈总让我跟你说,别太得意,接下来还有春季菜单,

得继续加油。”高途点点头,把红包放进兜里。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宿舍煮了碗面,

加了个蛋,却怎么吃都没味道。窗外的霓虹灯亮得晃眼,他想起外婆的腊味饭,

突然有点想家。日子照旧过。高途成了云境的副主厨,手里的活更多了,不仅要研发新菜,

还要管后厨的日常运营。沈文琅找他的次数也多了,有时候是讨论菜单,

有时候是让他陪客户吃饭——不是去高级餐厅,是去那种藏在巷子里的小馆子,

客户想吃地道的家常菜,沈文琅就叫上高途,让他跟老板聊食材,聊做法,像个活字典。

有次陪一个做食材供应链的老板吃饭,对方喝多了,拍着高途的肩膀说:“小高啊,

你这手艺,要是自己开家馆子,肯定火!”高途刚想谦虚两句,

就听见沈文琅笑着说:“王总说笑了,高途是云境的人,他的手艺,自然要先服务云境。

”那语气里的占有欲,像一张无形的网,把高途裹得紧紧的。高途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

抬头看向沈文琅,对方正跟王总碰杯,眼神都没往他这边扫。那天晚上,沈文琅喝多了,

让高途送他回家。车子停在市中心的江景公寓楼下,高途扶着沈文琅上楼,打开门时,

一股冷意扑面而来——偌大的房子里,家具都是极简的黑白灰,连点烟火气都没有。

“水……”沈文琅靠在沙发上,声音含糊。高途去厨房找杯子,打开冰箱,

里面只有几瓶矿泉水和速冻饺子。他叹了口气,烧了壶热水,兑成温水递过去。

沈文琅接过杯子,手一抖,水洒了点在裤子上。高途赶紧拿出纸巾给他擦,

指尖碰到他的膝盖,沈文琅突然抓住他的手。“别走。”沈文琅的眼睛半睁着,

眼神里带着点平时没有的脆弱,“家里没人。”高途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看着沈文琅近在咫尺的脸,鼻梁高挺,唇色偏淡,平时总是冷着的眉眼,

此刻因为酒精柔和了不少。他想抽回手,却被沈文琅抓得更紧。“沈总,你醉了。

”高途的声音有点发紧。“我没醉。”沈文琅的头靠过来,抵在他的肩膀上,

呼吸里带着酒气,“高途,只有你做的菜,我吃得惯。”那一夜,高途没走。

他在沙发上坐了半宿,看着沈文琅熟睡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又空落落的。

他知道沈文琅对他,或许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但那不一样,更像是对一件趁手工具的依赖,

不是喜欢。可他还是忍不住期待。从那天起,两人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

沈文琅会让高途每天给他带早餐,会在加班的时候叫高途来公司煮碗面,会在周末的时候,

突然打电话让高途去他家做饭。高途也乐得配合,他喜欢看沈文琅吃他做的菜时,

眼里闪过的满足,喜欢听沈文琅偶尔跟他说两句工作之外的话——比如小时候在国外读书,

最想念的是街角面馆的阳春面。他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直到云境的周年庆晚宴。

那天晚宴来了很多大人物,沈文琅作为总裁,自然是焦点。高途在后厨忙得脚不沾地,

特意给沈文琅留了一份他最爱吃的“松鼠鳜鱼”,想等晚宴结束后给他送过去。

可他刚把鱼做好,就听见前厅传来一阵喧哗。他跑出去看,

只见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女人正挽着沈文琅的胳膊,笑靥如花地跟客人打招呼。

那是林氏集团的千金林薇薇,沈文琅的商业伙伴,也是外界传得沸沸扬扬的“沈总女友”。

高途手里的盘子差点掉在地上。他看见沈文琅低头跟林薇薇说了句什么,林薇薇笑得更甜了,

踮起脚在他耳边说了句悄悄话。沈文琅的嘴角勾了勾,那是高途从来没见过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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