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期末法理
体现为a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b执法内容要合法c执法程序要合法d执法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2合理性原则a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遵循合理性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公正公平,不偏私,不歧视b行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c所采取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d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3效率原则,执法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管理过程中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从而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4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以及执法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的制定裁量标准,准确把握适用的裁量标准。
另一方面要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和干扰。
48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狭义司法是国家审判机关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将司法权约化为审判权。
特征1专属性,权利只能由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以国家名义行使2程序性,有专门程序法律规定3专业性,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4权威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可以通过强制力保障裁判的执行5体系性,主体按照宪法形成的特定的机构体系。
原则1政策指导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指导2司法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具体体现a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刑事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有任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有何不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的特殊和差别对待b表现为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的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律规定独立的行使司法权。
坚持司法权独立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权不受任何监督4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应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以及司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惩5司法公正原则是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和结果中应该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
实体公正是结果公正,程序公正是司法过程公正。
49守法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特征,主体的广泛性,守法范围的多样性。
原则,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全民自觉信法守法,全社会协同推进学法用法。
50法律程序是为作出法律性决定而预设的过程方式和相互关系的系统。
公私法领域都存在,不仅包括审判程序还有立法,行政,调解,仲裁等程序。
51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1程序分化,正当程序通过决定权分散来限制自己,而决定权的分散是通过程序的功能分化和角色分派实现。
阶段性划分时间维度和结构性安排空间维度2对立面的设置是利益对立或竞争主体间进行制度***涉和妥协的装置3程序中立是正当程序中最为基本甚至被视为绝对条件的要素4自由,平等且实质性的参与5理性对话和交涉6信息充分和对等7公开,意味着程序结果和理由的公开,程序进行过程的公开,作为参与前提的咨询和信息的公开8及时性和终结性。
52一,程序正义具有工具性价值更具有内在的独立价值1正当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前提2正当法律程序是权利约束的机制3正当法律程序是解决纠纷效率的保障4正当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5正当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6正当法律程序促进公民行为合理化。
二,程序正义意味着1程序除在形成实体结果方面具有工具性价值以外,其自身也具有独立价值2程序正义不依赖于实体结果而存在3程序正义自身的内在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平等,终极意义的价值在于对人的尊严和道德主体地位的尊重4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很多情况下可以和谐一致。
三,在法治系统中的地位和功能1对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的反驳,尽管程序正义并不必然导致实体正义,但却是大多数情况下达到实体正义的途径,程序正义相对于实体正义有形可接近触摸,易于达成共识,程序正义在建立维护法的确定性和安定性并为人们提供确切稳定心理预期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意义。
法治根本上是对于合法性,正当性的追问,程序正义作为获得初期共识的前提条件,成为了立法,司法行政选择合法性正当性的工具2程序正义可以实现实体意义。
实体正义应当在程序正义的框架下操作,经过实体程序正义的补救和过滤。
为实现实体正义进行解释推理都纳入平等公平,程序正义的框架下,不得首接诉诸政治意识形态3人的主体性和尊严是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至上的终极判断标准。
53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并且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职业共同体。
当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由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涉外法治人才法学专家队伍构成。
54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是长期实践中积累和发展出来的技术。
三个层次,法律思维方式或者法律思维原则,基本的法律方法,具体的法律方法。
55法律解释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或其部分条文,概念,术语的说明,揭示其中表达的立法者意志和法的精神并进一步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或补充现行法律的一种国家活动,是立法的继续必要性1法律是概括,抽象,只有经过解释才能够成为具体的行为规范标准2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法的稳定性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有矛盾和冲突,法律解释就是消除这种矛盾的机制3只有经过不断的解释,法律才能够趋于完善。
原则1合法性原则,法律解释应在内容权限,程序方面合乎法律的规定和基本精神。
不得越权解释,并且法律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2合理性原则是指合乎情理,公理,道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公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保持法理情一致,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3法制统一原则,要求法律解释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对法律概念,术语条款的解释符合相应法律部门和整个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法律解释要有助于维护法律体系整体内在的统一性4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法律解释需要结合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深入了解立法意图,把握立法原意5国内法和国际法相协调原则,国内法应当服从国际法。
方法1语义解释又称文法,文义解释,是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含义进行分析,以说明其内容的解释方法2逻辑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所用概念之间关系,以保持法律内部统一的一种解释方法3目的解释指从法律的目的出发对法律做的说明,目的解释的目的不仅包括整个法律目的,也包括各种法律规范目的4当然解释指的是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己有的法律规定某一行为当然应该被纳入该规定适用范围内,作为对用该规定的说明。
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5字面解释,对法律所做的忠于法律文字含义的解释6扩充解释指法律条文字面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现立法意图,体现社会需要时对法律条文所做的宽于文字含义的解释7限制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较之立法意图明显过宽,对法律条文所做的窄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
56法律论证是指通过一定的根据和理由来证明某种立法意见,法律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57法的价值体系的分类。
1目的价值,是指关于社会关系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映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
是整个法律价值体系的基础。
属性,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2形式价值是指法律制度在形式上所具有的优良品质,尽管这些品质并不首接反映法的社会理想和目的,但他们却构成了良法或善法在形式上所必须具备的特殊品质。
法的形式价值中的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完备性对于法治的实现具有很大的作用3法的评价标准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是解决价值未接问题和价值确认问题。
我国坚持的评价标准a生产力标准,b人道主义标准c现实主义原则d历史主义原则。
58法的价值冲突,是指法的不同价值在特定场合下处于竞合状态时相互排斥的状态。
原因,人类生活需求多样性决定了价值目标多元化,人类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使法的价值冲突变得更为常见和复杂。
除上述以外,社会变迁,制度改革以及立法政策的变更也会引起法的价值冲,原则,兼顾协调原则,法益权衡原则,维护法律安定性原则。
59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1以人民为中心,即以人民为主体,法治为民。
是坚持法治为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根本目的2以公平正义为生命线3以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为依归。
60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秩序2维护权力运行秩序3维护经济秩序4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5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61对自由的保障,原因1自由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2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
方式1以权利义务方式设定自由范围及其实现方式2将责任与自由联结3设置国家权力及正当程序提供救济。
原则1个人自由并存原则,在权利义务设置上应当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要合理划分权利边界,以防止冲突出现2消极自由之保障原则消极自由意味着从约束中解脱出来,不***预,不被控制3公益干预原则,如果侵害了公共利益就可以进行干预4积极自由之保障原则,积极自由是做某事的自由,为了保障主体的某些自由而对其进行干预是可行和必要的。
干预的根据不是为了促进***预者的福利,是为了防止其情况变化,为了防止重大利益受到损害。
62对于效率的促进作用1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
2确认,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效益的目的占有,使用,转让财产3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更有效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4承认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5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
63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1法促进和保障分配正义,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为主体的混合分配制度,法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中表现为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的,公正的分配。
表现为权利主体平等,基本权利平等,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2法促进和保障司法正义,独立公正司法,回避制度,审判公开,诉权平等,合乎情理,案件的审理应当及时高效,不得延误,应有上诉和申诉制度3法促进和保障社会正义,法律规定各种社会资源分配和社会负担之承担,提高它的确定性与规范性程度,防止权力对资源的垄断,也防止权力对负担的无理分配。
以法律保障公民平等的参与竞争的社会环境。
为公民参与竞争的社会能力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特别是保障公民平等的享有教育资源的权利。
4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促进国家之间平等相处,废除不人道的殖民主义,为不同国际社会主体间的交往提供了正当程序,促进和平解决国际纠纷,对国际自然资源合理分配和弱化因发展不均衡而产生的不正义提供了规范保障,制止国际犯罪行为。
***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在观念上道德上,政治上,法律上的标准。
价值1人权是人的利益的度量分界,人权的本质属性首先表现为利益,人权对于人的利益价值并不意味着必然会产生人对私利的无限膨胀,人权对利益有着两方面的道德要求,既是利己,又是无害于人2人权是人关于公共权力评价的道德标准。
人权是公共权力能否善待于人的道德标准3人权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共同尺度。
65法对人权的保护,国内法对人权的保护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救济。
1人权的宪法保障: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和主要功能。
以宪法确认和保障人权,约束,限制公共权利2人权的立法保护,分为实质上的保护和程序上的保护3人权的行政保护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a划分政府权利和公民权利的界限,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b政府将保障人权作为决策的决定性因素4司法救济是人权保护中的重要环节,是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是纠正和遏制行政机关侵犯人权罪,为有利的机制。
人权的国际保护包括人权***类,防止和反对种族歧视类,对妇女儿童,难民,无国籍人员等特殊主体的人权保护类,战时国际人道主义保护类。
由于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和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承担保护人权的国际义务,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机构负有调查监督人权问题以及解决情况的职责。
66法治,法的统治,是以民主前提和目标,以法律至上为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权力制约为关键的国家管理方式,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法治的基本要义1科学立法。
新时代法治发展对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求立法必须保持内容科学,程序科学,并以程序科学来保证内容科学2严格执法。
广义上指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运用法律处理相关事务,确保法律得到准确实施既不缺位又不越位3公正司法。
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从程序,实体两方面做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既是司法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司法工作的现实目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4全民守法。
是普遍守法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指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一体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办事,循法而行,不得违反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67法治与人治。
人治是政治领袖个别人或少数人拥有公权力,运用其智慧以及军事,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来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治国或理政方式。
区别1政治领袖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在人治中政治领袖是至高无上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法治中法律地位至高无上,在人治中法律地位是低下的3权利是否受法律约束不同,在法治中权利要受到法律约束,在人治中权利通常不受约束4是否含有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理念不同。
法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人治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5各自所要求和具有的政治基础不同,法治以民主作为政治基础,人治以专制集权作为其政治基础。
68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不是彼此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范畴,以德治国是精神文明范畴。
在相当广泛的政治社会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强调法治的精神原则和方法,不能一味的用法治手段来解决思想道德问题。
法治和德治的互补性1法律不仅能够调整个人行为,而且能够调整社会阶级关系,因此法律必然是实现国家职能,推动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法律不是万能,有其固有的局限和弱点,需要其他社会调整机制予以补充和辅助2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依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离不开法律的约束3法治和道德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需遵守,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忽视,要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69经济和法律的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a法律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产生b社会经济技术的变化必然会反映到上层建筑,要求上层建筑与其相适应并为其服务c任何掌控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都不可能离开经济基础而随心所欲的制定和认可法律d.当然也不可能因为强调经济基础决定法律,就认为法律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或者与其他社会现象无关。
2法律对经济的作用a确认经济关系b规范经济行为c维护经济秩序d服务经济活动。
70建设法治经济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法治经济的基石是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法治经济第一要务是以宪法其他法律确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引领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对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首先要加快和建设现代产权制度,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进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三权分置3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让市场主体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特别是要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打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4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形态,关键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也是政府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就是实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加快建设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需要尽快完善和创新市场经济体系,培育更加公平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要坚持遵循法治理念,同时要重视商法体系的建设,此外还要推进兼具公法和司法双重属性的知识产权法建设。
71科技对法治的影响a科技提出新的立法领域b科技运用于立法活动c科技对法律实施的影响d科技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影响法治对科技的作用a通过法律管理科技活动b法治促进科技一体化和科技成果商品化c法治预防科技引发的社会问题。
72政治对法a政治力量在国家中的构成状况决定了国家政权性质,也决定法律性质。
b政治力量状况决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影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c政治发展往往会导致法的变化,国家内部政治结构的变化会引起法律制度的重大变化。
法对政治a协调政治关系b规范政治行为c促进政治发展d解决政治问题。
执政党对法a以政策为法律制定的依据和法律实施的指导b政党政策是执政党在一定时期内为调整社会关系和实现特定任务而规定的路线,方针,举措等行为准则的总称c根据其内容和地位可以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d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和安排行政和司法官员保证法的实施。
法对执政党的作用a法律保证执政党的政策的实现b法律对于执政党的政策活动的制约。
73民主和法治的关系1民主是法治的基础①从法治产生来说,民主是法治产生的前提,没有民主,没有法治②从法治的性质和内容上来说,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法治的性质和内容③从法治实行和发展的动力来说,民主是良法制定的有效保障2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法治对民主的保障体现为通过法律确认民主的基本政治制度,确认民主参与制度和相关权利,划分国家确定的职权,权力行使程序以及责任,确定破坏民主制度,侵害民***利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使民主成为现实。
74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1)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3)全面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4)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5)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政治前提(6)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证(7)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急切要求。
7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1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
法治中国必须而且只能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道路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其他性质的制度3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不可能取得法治建设的成功,包括a民主和法治的理论,民主是法治基础,法治是民主保障b法治原则的理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c法治道路的理论,中国法治只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d关于法治体系的理论e良法善治的理论,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f宪法至上的理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g关于立法协商的理论h关于法治政府的理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i法律实施的理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
第十,关于公平正义的理论公正是法治生命线j关于人权保障的理论。
法治建设以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k法律权威的理论,人民权益要依靠法律保护,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l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论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7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法治为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人民的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为人民所用,所遵循。
法律是全体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全体人民保障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其关系在于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德治和法治来共同发挥作用,既发挥德治作用,又发挥法治作用,以法治来体现德治理念,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5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要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二者的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发挥二者在治国理政中的互补作用6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法治体系只能建立在中国自身的国情和政治经济的基础上,必须从实际出发,同时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也不能因循守旧。
7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求a价值优良始终以时代的核心价值为引导,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b逻辑严谨,构建以宪法为核心,上下有序,各部门法协调一致,有序衔接c实际可行对于权利和权利义务和责任设定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反对逻辑模糊和自相矛盾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是法治体系的关键,若法律实施效率低下,甚至不讲效率,难以彰显公平正义的精神,赢得人民高度信任,高效的实施法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
在现实中我国法律实施水平还不如人意,为了克服上述现象,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完善法治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法制监督就是对法律实施进行的监督,一切关于权利及其行使,无论是行政权,司法权还是执法权都必须依法进行监督制约,有良好的法治实施体系,还必须对法治实进行严密监督,否则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的实施体系。
为了加强法律监督,应该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人民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实践证明,法治保障体系严谨,强大有力,方向正确则法治实施健康有序,成效显著,若保障无力甚至缺少保障制度便难以为继,不可能高效运行,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法治保障体系是由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能力保障,体制保障,履职保障以及实践运行保障构成的统一体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无论是治国理政还是管党治党,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执政,不仅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国家法律规范体系,还要有一套完备的党内规范体系78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体现为①法治是强国的有效手段②法治是强国的重要标志③法治是强国的构成要素。
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
②依法行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党依照宪法法律规范管党治党领导人民和国家依照法定程序的自身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法治形式,实现和执行自己的政治纲领和主张,引导人民带头遵法守法和实施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权利,并对行政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9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1法治国家(根本)①成熟的法治国家通常具备五个标识a法律之治。
法治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b程序之治。
法治就是程序之治,依法办事就是依照程序办事c人民主体。
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d依法行政。
政府权力接受法律的制约,也要保证行政权力有足够的权威和效率e良法善治。
这是法治国家的最高境界。
②法治国家致力于在法治层面解决三大主要问题a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
依法设定国家权力,使一切国家权力的取得和确认都具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即有法律规范性b权力关系模式的法治化。
从内部看,应当是优化国家权力进一步的分工和协调,从外部看,应当不断理顺国家权力和政党权力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内,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党政、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治理的关系c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厉行法治乃治国治本之策。
2法治政府(关键)①法治政府在法治中国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②法治政府的主要有三个法律特征a在权利设定上奉行法无授权不可为。
坚持权力法定,政府权力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只有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权力才能行使b在权力行使上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
政府的法定职权也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必须按照法律上的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加以履行,不得懈怠也不得越权。
违法越权,均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c是在权力约束上坚持违法用权必追责。
无论是作为的违法用权还是不作为的违法越权,均应追究其法律责任3法治社会(基础)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自上而下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保证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生动表现。
法治社会是指法治得到全社会公认和践行的一种社会状态,它旨在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行为的法治化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
特点a社会依法治理。
从命令服从式的管理转变到上下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是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
我们要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b社会依法而治。
国家硬法和社会的软法,在社会治理中应当共同发挥其作用c法治的社会信仰。
即全社会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风气,自觉遵法、守法、用法、依法,自觉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形成普遍的法治信仰d营造依法治国的人文环境。
形成人民不愿意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4关系,法治国家是从宏观层面对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和实践,法治政府是从中观层面对行政机关提出法治要求,而法治社会是在微观层面进行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保障。
法治国家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根本保障,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和法治社会的主导,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的基本前提和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