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伏击鬣狗帮

>>> 戳我直接看全本<<<<
吱呀。

老旧的橡木门轴发出年迈的***。

一道本不属于西部的身影逆着夕阳立在门框里。

"迷路的东方小子?

你走错地方了,这里没有面包奶酪。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咧嘴笑道,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

"瞧瞧这身破布,活像从绞刑架上扒下来的裹尸布。

"另一个醉汉拍着桌子附和。

少年的出现,喧闹酒馆迎来短暂安静,而后是众人纷纷嘲讽戏谑的声音。

少年充耳不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两把雷明顿M1858转轮手枪。

眼尖的人瞧见这一幕,神情立刻严肃起来,静待少年下一步动作。

棕色马甲,牛仔靴修身牛仔裤,加上最具标志性的牛仔帽。

毋庸置疑,少年和酒吧内大多数人一样,是个牛仔。

并且能在此时来到这家酒吧,说明他和其他牛仔一样,为赏金而来。

在这片用子弹说话的土地,不要轻易招惹任何人,哪怕他是一个看似对你造不成威胁的少年。

要知道,三岁小孩扣动扳机发射出来子弹同样致命。

少年凛冽目光扫视众人,大步走向酒吧前台边上。

踮起脚尖,***勉强能够坐在高脚椅上。

他看向酒保,带着异域的腔调道。

“威士忌,谢谢!”

“抱歉先生,老板规定,我们的酒一律不向……”酒保奥尔德瞄了一眼少年腰间的左轮,突然改口:“我们这里有刚酿制的苹果酒……”少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相信我,威士忌是个好东西,它不仅能解渴,还能压制内心的躁动!”

“……”嘭!

奥尔德稍有迟疑,只听一声枪响,头上的牛仔帽突然飞了出去,并且多了两个对称的窟窿。

“该死的,有狙击手,掩护……”众人误以为有狙击手,纷纷寻找掩体,快速抄起此刻能够将恐惧压制下去的东西,枪!

“先……先生,我们老板还说了,子弹壳不能掉在酒吧的地方……”片刻之后,酒吧内除了面色惨白,说话突然结巴了的奥尔德给少年倒上一杯威士忌,其他的没有任何改变。

众人只听见枪声,未见其开枪之人。

只有奥尔德看得真切,只一瞬的功夫,面前这位看起来不算强壮,甚至是有些瘦弱的东方面孔少年,动作快得好似幻觉朝他头上开了一枪!

或者说,这些只不过是他在闻到火药味后的想象!

少年也不说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似乎低估威士忌度数,伴随着酒水入喉,所到之处,似在灼烧。

好不容易装出来的狠人形象,立起来的威严,少年不想它就此失去。

忍住烈酒灼烧之感,面无表情示意奥尔德继续满上。

少年叫唐歌,正如他的面孔一样,是大洋彼岸华国人。

几年前,因为某种原因,唐歌和叔叔远赴他乡,来到这片广袤、充满野性,自由、遍地黄金的土地谋求生计。

多年以来,他和叔叔一样是米国西部铁路工人的一员。

尚未成年的他虽然干不了成年人一天的活,但在同样来自东方的工友朋友帮助下,平时端茶倒水跑跑腿什么的,勉强算是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

之所以会来到这个小镇,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闲暇之余,唐歌一如往常带着猎枪上进入山林,如果运气好一点,晚餐就会多一道野味。

和大多数时间一样,唐歌一无所获。

然而,就在折返回工人营地的路上,他在草丛中发现全身是血,奄奄一息的中年男子……咴咴!

马儿的嘶鸣声将唐歌从那段记忆拉回现实。

他端着酒杯转身,透过窗户看去,雪白的高头大马上,二十岁出头的金发男子,昂首挺胸缓缓而来。

“快看那人,是汤姆!”

“哈哈哈,真的是那小子……”大笑的中年大胡子语气中带着几分庆幸说道:“如果这是一个简单的聚会,那么聚会结束后我会狠心扔掉我的配枪,脱掉这一身行头,把马匹卖了去和铁路工人住在一起。

感谢上帝,那狗粮养的没有让我失望,他没有失约。”

赏金猎人枪神姜戈陨落,销声匿迹的鬣狗帮死灰复燃,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不到一年时间,鬣狗帮普通成员悬赏金额由五十美金,一度涨到一百美金。

鬣狗帮老大特利普,赏金更是涨到两千美金。

在这个日薪一美金上下的年代,两千美金足以让人疯狂。

汤姆将众人召集起来,也正是因为赏金。

此时,汤姆进入酒吧,站在椅子上义正言辞道:“为了受苦受难的人们,为了正义,更为了赏金,为了季女!

用我们手中的家伙,告诉那帮狗粮养的,谁,才是这片土地的老大!”

汤姆一看就是擅长调节气氛的能手,一番激昂言语,惹得众人情绪高涨。

他们毫不介意他们的领头人是一个比他们年轻许多的黄毛小子。

汤姆从椅子上跳下,顺手端起酒杯,目光扫视酒吧内部众人,视线在唐歌身上短暂停留后移开。

“很好,面对困难永不屈服的牛仔们,拿出你们的热情,干了这一杯。

现在,立刻就出发,与鬣狗帮决一死战!”

汤姆带头,其余众人立刻纷纷站起,一饮而尽杯中酒水,互相张望蠢蠢欲动。

汤姆端着空空酒杯来到唐歌旁边,由下到上打量唐歌:“这位先生,看起来有些面生,我们是一路人么?”

“当然,汤姆先生,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

唐歌站起身来,挺首腰板个头比汤姆高出几公分。

在一群大老粗面前相对瘦弱的他总算找回一点面子。

“什么船……”汤姆有些懵逼,但还是礼貌性伸出了手,“我叫汤姆•普利赛斯。

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据我所知,你们国家人们的名字都不太好记。”

唐哥与汤姆握手:“很高兴认识你汤姆先生,我叫唐歌,你可以叫我唐。”

“好的唐,很高兴你能加入我们的队伍。”

汤姆未忘记来此的目的,与唐歌简单自我介绍后,便把主题放在围剿鬣狗帮上面。

“据可靠消息,鬣狗帮转移抢来的货物,今天晚上会经过距离小镇十公里地的地方,我们要赶在鬣狗帮到达之前设下埋伏,将鬣狗帮成员一举歼灭!”

当天下午,来自各地的十余名赏金猎人,来到鬣狗帮的必经之路附近,把马匹拴在距离道路二里地的地方,在一个道路两边是沙丘,易守难攻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埋伏起来。

日落西山,视线渐渐开始变得不清晰起来。

经过漫长等待,远处一队人马总算缓缓走来。

时刻保持警惕的汤姆一拍旁边趴着睡了过去的大胡子:“醒醒,鬣狗帮来了。”

大胡子明显睡得不沉,经汤姆一拍立刻醒来,掏出手枪冒出半个脑袋看向鬣狗帮走来的方向。

五辆满载货物的马车行驶在路上,每辆马车上有一人驾驶,再加上前面骑马的三人和马车后面骑马的五人,总共是十三人。

每一辆马车是插着一块黑布,和消息中一样,可以确定是鬣狗帮队伍。

不过显然这只是鬣狗帮的部分成员。

来时唐歌有留意过,赏金猎人队伍加上自己十一人。

人数虽少,但偷袭是他们的优势,埋伏地点距离鬣狗帮经过的路段不是很远,对于配枪陪伴时间远远超过妻子甚至是家人的赏金猎人们来说,这个距离,他们有九成的把握能击中目标。

也就是说,他们完全有可能,在鬣狗帮还未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全部将其击毙。

>>> 戳我直接看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