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连载
言情小说《离燕》是大神“路明织”的代表作,辰王金安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我曾经也那么努力地想要跟你在一起,可还是做不到啊!”怎么能做到呢?我们之间隔着的是跨不过的血海深仇啊!我最后一次想起那人的脸,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风吹过,黄沙掩埋了一切。一:早秋时节,东宫歌舞升平,一代名妓燕双双正在台上献舞,媚眼扫过谁,谁的骨头就酥了一半儿。我一边跳一边看着台下的人群,准确来说是看那个人。我第一次遇到辰王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屁孩,为了一点小事就欢天喜地,他常来找我,说是历练其实是在宫...
我是一个经常旅游的人,经常几个月几年都不回家。聚会上,朋友们总爱笑着调侃,
说我是信天翁,一生都在飞翔,极少落地。我想了想,确实很久没有回家了。
他们问我为什么不常回去,我只是笑,不回答。因为那个能让我安心降落的人,已经不在了。
————1 夜雨别离聚会的喧嚣到了尾声。大家笑着碰杯,
刻意将话题引向无关紧要的方向。最后都醉了,难得一聚,喝了一夜,
歪七扭八地倒在沙发上、地上。我几乎没沾酒,看着醉醺醺还抱着酒瓶的朋友们,
嘴角勉强扯出一点弧度。“小安,快来帮我!哎哟,你看这群人!
”秦墨的嗓门震得我耳膜发麻。回头时,她正吃力地想把某个醉鬼拖到临时铺好的床上。
我起身帮忙。等把所有瘫软的身体安置妥当,才走到阳台,靠在微凉的栏杆上。
我摸出一支烟叼在唇间,不点燃,只是仰头望着那片稀疏的星空。秦墨走过来,气喘吁吁,
拍着我的肩膀说。“嘿,不愧是常去爬山的人,这体质就是好!”“那当然,
你看看我的肌肉。”我作势拍了拍自己的手臂,惹得秦墨笑着推了我一下。“受不了你。
”话说完,两人沉默下来。秦墨抿了抿嘴唇,看向我。“又准备走了?这次是去哪啊?
”我不敢回头看她的眼睛,只得愣愣地看着前方,她的眼睛总是雾蒙蒙的,像是要下雨。
“去江南。”“江南好啊,江南风也软,水也软,想想就漂亮。那这次准备去多久啊,
啥时候回来?”“去一个月,回来......”我顿了顿,取下那根叼在嘴里的烟,
小声说。“今年怕是不回来了,还安排了其他的行程。”秦墨没有说话,
我余光看到她的嘴唇动了动,像是要说什么,最后又给咽了下去。“你也真是的,
一年到头不着家,我们都很想你,爸妈也很想你。”秦墨的声音越来越低,
最后双手趴在栏杆上,整个人埋在手臂里,声音有些闷。“哪能一年到头不回家呢,小安,
哪能不回家呢?”我抬手摸上她的头,安抚地搓了几下,看着她的后脑勺,还是没有忍住,
说。“小墨,你知道的。”“我不是自由的信天翁。”秦墨的肩膀颤抖着,我靠在她的旁边,
紧紧搂住她,手拍啊拍。夜风微凉,天空还是下雨了。2 江南旧梦我拖着行李箱,
走向检票口,回头向来送我的秦墨招了招手。“再见。”“再见,要好好照顾自己,
有事打电话,知道吗!”我点点头,转头走进检票口。坐在飞机上,
我看着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缓缓闭上了眼睛,马上就要到了。江南。我坐车来到民宿,
民宿是一栋精致的小楼。老板带我上楼来到房间,我放下行李,长长舒了口气,
长途的飞机让我有些疲惫。我轻轻推开木制窗户,吱呀一声,
外面的空气便带着花香扑了人满面。四月份,天气还带着冷意,梨花却已开满了枝头。
我在民宿里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下楼,看到老板正在柜台边插花。她笑着看向我,声音甜软。
“阿妹呀,今朝天气好得勿得了,出去兜兜阿,格些花等歇摆到侬房间里去哦。
”我看着那满簇的梨花,笑着点点头,回答道。“好,我正准备出去走走呢,多谢老板。
”老板笑着,又低下头弄她那簇梨花。我迈出民宿的大门,朝着巷外走去。这里的风是软的,
水是软的,连空气都带着花叶的清香。我招手拦下一艘摇橹船,在船上的欸乃声中,
滑入水巷深处。船娘穿着蓝印花布的衣裳,不紧不慢地摇着橹,哼着小调。“春风呀,
又绿了断桥东哎,胭脂阿,淡了旧妆容哟,君住那泉亭,
侬住杭哎......”我听着船娘的歌声,思绪不由得飘远,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眼前好像有谁坐在了船头,笑着回过头看我,声音清朗。“安妹,你看那边,
燕子衔柳回家喽。你喜不喜欢这里,喜欢这里,我们就待在这里不走了。
”“和你在这里待一辈子,应该是一件挺容易的事的。”我眨了眨眼睛,眼前空无一人,
耳边也没有其他声音,除了摇橹打水的响声和歌声,我长舒一口气,继续欣赏着周围的景色。
两岸是白墙黛瓦,斑驳的墙面上爬满了蓊郁的薜荔,偶尔探出一枝繁盛的梨花,花瓣飘落,
像一场温柔的雪。石桥一座接一座地从头顶掠过,拱形的桥洞下,藏着岁月的幽深。
“麻烦前面茶楼靠岸。”我对船娘说。登上茶楼,在窗边坐下。打开手机相册,
比对那张泛黄照片的视角,是这里,当年我们听评弹的位置。“客人要听评弹吗?
”老板殷勤地问,“对岸的场子好几年前就搬走啦。”看我失落,他噔噔下楼抱来个收音机。
按下开关,咿咿呀呀的评弹伴着电流声流淌而出:“他们走前我录了几段,客人将就听。
”我点了碧螺春,看向窗外。流水石桥依旧,评弹却成了录音。对面曾经空置的台子,
如今摆满花草。物是人非。心底漫起无所适从的怅惘,像茶盏里袅袅升起又最终散去的白汽。
从包里取出那本边角磨损的《宋词选》,年哥送我的礼物,随身带了十几年。
指尖轻抚夹着银杏书签的那页,晏几道的《临江仙》:“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当年在旁批注“孑然一身,看燕成双,最是伤情”,被年哥看见。他气冲冲夺过笔,
在旁边重重写下:“安妹年哥,永无此日!”然后弹我脑门。“天天想这些有的没的,吃饭!
”指尖拂过那行潦草小字,窗外忽然飘起细雨。一只乌篷船从桥下钻出,船头立着蓑衣渔人,
船舷站着几只鱼鹰。没有燕双飞,只有微雨中的孤舟与独立的人。眼泪无声滑落,
在泛黄书页上晕开一小团湿痕。我低下头,使劲擦了擦眼泪,擦到眼角微红。之后,
我在水乡漫无目的地走。我尝了桂花糖藕,对我来说,
实在是有些甜得发腻;我走了许多绕来绕去的巷弄,好几次差点迷路。离开时,
我买了一把油纸伞,杏黄色的,上面绘着淡淡的墨荷。撑开它,仿佛就能隔开无尽的雨。
3 沙漠泪痕“小安?你这是去哪了啊?没在江南了吗?”我带着耳机,
秦墨咋咋呼呼的声音一下子传进耳朵里,我按了按耳朵,回答。“没在江南了啊,嗯,
准备去沙漠。”“天啊,真羡慕你啊!可以到处走,而我却只能苦哈哈地赶工。”“哎呀,
没事,等放假了,我再陪你去玩,想去哪都可以。对了,我寄给你的东西收到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爱你爱你!”我听着耳机里传来的甜言蜜语,眼睛都眯了起来,
向导朝我招了招手。“我要出发了,到时候在打电话了,拜拜!”“拜拜,注意安全。
”“知道,知道。”我背着行李,走向汽车。这次去沙漠,我报了个旅行团。沙漠旅行团里,
除了我都是二十出头的学生。他们叽叽喳喳围过来。“姐姐一个人来沙漠?”“嗯。”“哇,
好厉害!”被他们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不自觉讲起旅途见闻。看着他们崇拜的眼神,
忽然有些恍惚,曾几何时,也有人这样望着我,说想要走遍天涯。
窗外景色从戈壁渐变为无垠沙海。阳光炽烈,空气因高温扭曲,
远方的沙丘像流动的金色波浪。我们到达旅馆时,已是傍晚。
旅馆是沙漠边缘一家用黄土夯成的房子。店主是个沉默的西北汉子,帮我们把行李提上房间。
我住在二楼尽头的那间房,推开窗,就是绵延的沙丘,在夕阳下呈现出丰富的色彩,
从金黄到赭石。第二天凌晨,向导将我们喊起床,带着浓厚的口音对我们说。“看日出,
特别美丽!”一群人迷迷糊糊地走出房门,听到这话,一下子清醒,便喊叫着要去看日出。
我裹上租来的厚外套,跟着向导,深一脚浅一脚地爬上一座巨大的沙山。每走一步,
沙子都会陷下去,耗费极大的体力。那群孩子互相搀扶着,一步步朝着高处爬去,
还不忘回过头对着我大喊。“姐姐,快来!”等我气喘吁吁地登上顶峰时,
天际刚刚开始泛白。寒冷的风吹拂着,四周是死一般的寂静。脚下是波浪般起伏的沙海,
望不到尽头。我坐在沙脊上,等待着。一个女生慢慢坐到了我的旁边,递给我一块面包,说。
“姐姐,你吃。”我接过,道谢,转头又继续注视着还未放亮的天际。那个女生眼神盯着我,
小声地问。“姐姐,你很难过吗?”我一愣,转过头去,有些疑惑。“怎么会这么问呢?
”那女生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指。“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
”我看着她被冻出来的红红的脸,一手揉了上去。“姐姐没事,姐姐就是太期待日出了。
”“那就好。”女生笑着爬起来,又爬起来跑到了同伴的旁边。天光一点点放亮,由鱼肚白,
到浅粉,再到橙黄。终于,太阳从遥远的地平线上跳了出来,万道金光瞬间洒满整个沙漠,
原本冷色调的沙丘,像被点燃了一样,焕发出耀眼而温暖的光芒,阴影与光明的交界处,
勾勒出沙丘极其优美的曲线。美得惊心动魄。我静静地坐着,看着。这时,
向导指着沙丘脚下几丛绿色的植物说。“那是骆驼刺,别看这里干得冒烟,
它的根能扎下去十几米深,找水喝。”我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在一片金黄的日光中,
那几点绿色显得格外醒目。极致的荒凉里,却孕育着最纯粹的生命力。看着那丛骆驼刺,
眼睛被远处巨大的太阳刺得生疼,那轮太阳太大了,太耀眼了,
仿佛一切都在它面前无处遁形。我捂住眼睛,一下子痛哭出来。4 童年暖阳那晚在旅馆,
我捧着奶茶,对围坐的孩子们说起往事。“我两岁时被遗弃,在孤儿院待了一年。
”看着他们震惊的眼神,我继续平静叙述。“但很幸运,我被好心人收养了。
那时乡下多穷啊,多养一个孩子很难,但他们毫不犹豫带我回家,给我取名祝永安,
寓意永远平安。”记忆回到那个温暖的午后。妈妈的手很暖,牵我走进种着柿子树的小院,
爸爸的嗓门很大。“年小子!又上树,找打是不是!”树上跳下个怀抱青柿的少年,
眼睛亮得惊人。“妈,这是谁啊?”“这是祝永安,你妹妹。”“我有妹妹了!
”少年欢呼着乱蹦,被爸爸举着扫帚满院追。妈妈蹲下来轻抚我的脸。“这是哥哥,祝延年。
别怕,哥哥人很好。”我怯生生点头,心里那颗名为“家”的种子,悄悄发了芽。
我埋在妈妈怀里,细细嗅着衣服上的皂香,听着爸爸粗声大气的吆喝,
还有那个名叫祝延年的哥哥,眼睛亮得惊人。妈妈的手很巧,用一根红头绳,三绕两绕,
就给我扎起了两个翘翘的羊角辫。祝延年趴在门框上,看得入了神,傻呵呵地笑。“妈,
妹妹像年画上的娃娃!”爸爸在隔壁灶间忙活,锅铲与铁锅碰撞出铿锵的声响,
伴随着滋啦啦的油爆声,浓郁的饭菜香气霸道地钻进来,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直闹。
那是我从未闻过的味道。晚饭摆在院子里的矮木桌上,
夕阳的余晖把每个人的脸都镀了一层柔和的暖金色。祝延年像个躁动的小猴子,
一会儿给我夹一筷子炒鸡蛋,一会儿又把自己碗里唯一的肉丸子拨到我碗里,嘴里还嘟囔着。
“妹妹吃,吃了长高!”爸爸瞪他一眼。“你自己也吃!像什么样子!”妈妈则温柔地笑着,
替我擦掉嘴角的饭粒。“永安,慢慢吃,以后啊,天天都能吃饱。”我小口小口地扒着饭,
米粒的香甜在口腔里弥漫开。我脸埋在碗里,闻言偷偷抬眼,看着爸爸妈妈,还有祝延年,
用力地点了点头。5 柿子情深乡下的日子是清贫的。祝延年是个野性子,爬树掏鸟窝,
下河摸鱼虾,没有他不敢的。但他身后总跟着我这个小尾巴。他跑得快,
却总会记得回头等我,他总爬上院里那棵柿子树,会挑最红最软的那个,
用衣角擦得干干净净,再小心翼翼递到我手里,笑嘻嘻地看着我。“安妹,甜不甜?
”“好吃!年哥我还要!”我用力点头,眼睛亮亮地看着树上的柿子,祝延年闻言,
转身又扯了几个柿子下来。“想吃多少有多少,哥哥给你摘!”他也有安静的时候。
村里学校的老师给他送了几本旧书,祝延年视若珍宝,常常拉着我坐在树下,指着画上的字,
一字一顿地念给我听。他的手指干净,指甲修剪得整齐,点在那泛黄的纸页上,声音清朗。
“看,这个是永,永安的永;这个是安,平平安安的安。”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
在他的睫毛下投下阴影,他那专注的神情,让我觉得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也变得好看起来。
祝延年从那堆旧书里,拿出一本崭新的《宋词选》递给我。“这是我攒了零花特地给你买的,
崭新的!给你。”我捧着那本书,视若珍宝。“我最喜欢哥哥了!
”6 城市新篇爸爸妈妈是极勤劳的人。天不亮就下地,夜幕深沉才归家。
他们的手粗糙得像老树皮,却能把贫瘠的土地侍弄出好收成。然后拿着一沓厚厚的钞票,
将我和祝延年一块送进了学校。我和祝延年的成绩一直很好。从那以后,
父母就总是站在昏黄的灯光下,笑着看我和祝延年的成绩,妈妈眼睛都眯起,
爸爸用手掌使劲揉我俩的头。“不愧是我家孩子!”院子里的柿子树黄了又绿,
不知过了多久。后来,家里的光景渐渐好了。爸爸靠着出色的木匠手艺,
带着全家搬到了市里,我和祝延年也转到了市里的学校。那年我14岁。爸爸开了个小作坊,
妈妈帮他打着下手。城市的天空不像乡下那么辽阔,楼很高,车很多。
祝延年似乎也沉稳了些,他依旧是学校里最打眼的那个少年,个子抽条,眉眼愈发清俊,
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也掩不住那份干净通透的气质。他聪明,功课极好,尤其是数学,
老师都说他是考重点大学的好苗子。他依旧是我最好的哥哥。晚上,
我们在同一张书桌上学习,台灯把我们的影子拉长,交叠在一起。
他会耐心给我讲解复杂的物理题,思路清晰,语气温和。我抬头,
能看到他灯光下柔和的侧脸,我的指尖颤了一下,笔下的字歪了。“年哥,
你想考哪所大学啊?”祝延年放下笔,托着下巴若有所思。“这个嘛,那当然是清北了!
你哥我可是要成为高材生的。”说着,一把将我的头发揉乱。我打掉他的手,
故作生气地捂住头看着他,然后转过头去,继续写题。“那我也考清北。
”祝延年“扑哧”一下笑出来,笑着将我手中的笔拿走,换上一只满墨的。“好好好,
我们安妹也考清北,和哥哥永远在一块!”我低着头,
眼睛却怎么也没办法放在眼前的题目上,满脑子都是祝延年的话。永远在一起,是的,
我要和爸爸妈妈,还有祝延年永远在一起。7 雨中诀别我初三那年,雨水特别多,
天气总是阴沉沉的。我们冒雨飞奔而去,却只等到医生摇头的身影。“爸爸!妈妈!
”我挣扎着想冲进手术室,那里面的黑暗和血腥味让我窒息。祝延年死死地拉住我,
我跪倒在地上,手指死死掐在他的手臂上,泪流满面。“里面是爸爸妈妈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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